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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范瑞恒 通訊員 李新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以下稱“公交分局”)舉行“3·10”涉案資金返還活動,將犯罪嫌疑人敲詐勒索所得的款項集中返還給受害群眾。
今年2月26日,天津市706路公交車司機姜師傅駕車減速進站,一名50多歲乘客在向后車門移動中突然跌坐在地。
姜師傅停車查看。此時,一名30多歲的乘客走過來,自稱是摔倒乘客的侄子,“我叔叔摔傷了,你說怎么辦吧?”姜師傅提出先帶50多歲乘客去醫院,但二人不肯,堅持要4500元錢私了。最終,姜師傅微信支付了1200元。
事后,姜師傅越想越不對勁兒,便將情況上報。公交分局民警調取車上監控后,發現事發前叔侄兩人坐在一起,司機減速進站時,50多歲乘客獨自起身,并在車輛行駛較為平穩時突然摔倒。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今年1月至3月,天津市多路公交車及多個地鐵站內發生了20余起乘客以摔傷為由索賠的事件。“我們查看了監控錄像,當事人共三人,除了姜師傅遇到的兩人外,還有一人。”每次“碰瓷”大多是兩人結伙,其中一人故意摔倒,另一人以親屬摔傷為由要求私了賠償。
民警查證全市范圍內相關警情,初步查明今年以來該團伙在南開、紅橋等10個區的公交站、地鐵站及建筑工地、商場、裝修中的住宅等處,以“碰瓷”手段實施敲詐勒索30多起,每次敲詐金額在200元至3000元之間,涉案金額達3萬余元。
3月28日,民警將張某甲、楊某某、張某乙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三人對交叉結伙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