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藏格控股(7.490, 0.19, 2.60%)(維權)(000408)發布公告稱,因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等問題,公司收到青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公司實控人肖永明被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并處以90萬元的罰款。
青海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藏格控股存在的違法事項包括: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虛增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隱報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巨額資金這三大項。
其中,關于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青海證監局認定藏格控股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別虛增利潤總額1.28億元和4.77億元,導致該公司2017、2018年度財報存在虛假記載。
關于虛增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青海證監局認定藏格控股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在2017年、2018年分別虛增預付賬款2.41億元、2.81億元。
關于控股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青海證監局認定,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間,藏格控股的控股股東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利用虛假貿易業務預付賬款、鉀肥銷售業務應收賬款非經營性占用藏格控股資金共計22.14億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占用資金余額為21.63億元。藏格控股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基于以上違法事實,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團隊宣布開始正式受理藏格控股投資者的索賠委托。
臧小麗律師認為,有望獲賠的投資者是: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期間買入藏格控股股票,且在2019年6月1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
藏格控股,全稱是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是000408。這家上市公司是由“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而來。2016年1月,格爾木藏格鉀肥股份有限公司89.39億元成功借殼金谷源,成為鉀肥第二股,其實控人肖永明借此一躍成為青海省首富。而借殼上市后不久,藏格控股就發生了財務造假、占用資金等多項違規事件。
臧小麗律師表示,現在監管機關已作出正式的行政罰單,投資者的索賠訴訟可以啟動了。后續律師將會代理受損投資者向藏格控股及其實控人提出索賠訴求,要求上市公司及實控人對投資者依法進行賠償。
藏格控股股票投資者參與索賠的資料準備
1、買賣藏格控股(000408)股票的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已打出身份證號碼的,可不出具開戶確認單);
4、另附上投資者的聯系電話、地址及郵編。
律師收到以上資料后,首先將免費為提供材料的投資者確定是否符合條件,并計算是否存在損失。如果投資者符合起訴條件的,律師將提供進一步準備起訴的材料給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