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遭下藥女子再回應】女子在深圳自助餐廳就餐
遭男同伴下藥,性侵未遂……
此事持續引發關注
今天(30日),該名女子一則微博
再次引發熱議!
今天(7月30日),“深圳女生被同行男子下藥”一事當事人發微博稱,針對該案件檢察院做出了“存疑不捕”的決定。
具體什么情況?
記者向檢察院了解
福田檢察院回應:
女子被同行男子“下藥”事件:
存疑不捕
7月30日,“深圳女生被同行男子下藥事件”當事人發微博稱,她于29日被檢察院通知,目前該案件的判決結果為“存疑不捕”。
當事人表示,自己被告知由于涉嫌下藥者作出“僅僅是想看看她的反應”、“通過藥物說明書知道不會對人體有什么傷害”的陳述,以及其他取證因素的結合,檢察院最終作出該決定。
30日下午,記者從深圳福田檢方獲悉,目前針對該案件確實做出了存疑不捕的決定。
當事女生在微博中對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表示了感謝,但她認為“對方這樣的說法實在無法接受和相信”,并向檢方表示將堅持自己的訴求。她表示自己會堅持下去,“相信正義不會因辯解而偏頗”。
警方此前通報:
男子涉嫌強奸被刑拘
7月11日下午,網友爆料稱在深圳某自助餐廳內,“一女生被男生下藥,性侵未遂”。12日下午5點半,一微博網友發表微博表示自己是該事件受害當事人。
當事人微博
據該網友在微博中介紹,今年7月4日趙某約其在深圳某餐廳見面,她在獨自去飲料區時被店員告知,同桌男生在其離開的時候將一包白色粉末倒進了她喝水的杯子。
當事人表示,在她得知情況前,那杯水已被店員以幫忙續杯為由收走,并保留在后廚。
據她介紹,7月10日她在朋友圈發文曝光此事后,趙某多次打來電話并在微信上認錯,他承認該藥是從美國購買,是一種“女性用緩解性冷淡藥物”,“本為女友購買”,自己出于“獵奇的心理”、“想看看是什么效果”,于是對當事人下藥。
7月15日,經調查,福田警方已依法對涉嫌強奸的嫌疑男子趙某刑事拘留。
據福田警方通報稱——
嫌疑人趙某(男,23歲)與事主朱某(女,22歲)通過社交活動認識,后雙方多通過網絡工具交流,偶爾見面。7月4日,趙某邀請朱某在深聚餐。
期間,趙某趁朱某離開餐桌時,向其飲用的水杯內投放白色粉末(據趙某稱其在國外留學時購買),試圖讓朱某飲用,尋求刺激。此舉被餐廳員工發現后及時將水杯換走,并告知了朱某。后朱某向警方報案。
關于此事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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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