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人民
2月2日晚8時許,銀川市公安局西夏區分局西花園路派出所接到報警:西夏區西花園街道興洲苑社區工作人員在物華興洲苑小區西門口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時,違法行為人陳某與社區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后動手撕扯社區工作人員的頭發并用腳蹬踹工作人員身體。處警民警經多方調查取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陳某行政拘留9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疫情就是命令,這名社區工作者接到單位第二天到崗的通知后,冒著雨雪從陜西開車返回寧夏,立即投入防控工作中。被打后,腫著眼睛繼續出現在工作崗位上堅持巡防。她是一名弱女子,她也想和父母團聚,晚上給孩子講個故事入睡,但她更明白“防控就是責任”這句話的重量。
1月31日,石嘴山市紀委監委通報一起影響和干擾疫情防控工作的典型案例。
1月29日上午11時許,石嘴山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邵可夫駕車進入大武口區嘉禾園小區時,以居住在該小區為由,拒不配合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登記檢查,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并毆打工作人員,嚴重影響和干擾了疫情防控工作,社會影響惡劣。當日,邵可夫因毆打他人被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區分局給予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邵可夫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不僅不遵守和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還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嚴重影響和干擾疫情防控工作,情節惡劣、性質嚴重。邵可夫被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并被責令向工作人員當面道歉。
來源:寧夏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