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姍 9月7日晚間,安信信托(*ST安信(2.030, -0.10, -4.69%),600816.SH)新增一項訴訟公告。公告稱,安信信托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了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傳票》,案由為擔保物權確認糾紛,涉案的金額為14.9億元。
此前,安信信托早已身陷多起訴訟。根據其半年報,其作為被告涉訴案件68宗,涉訴金額為217.63億元。其中,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因提供保底承諾等原因引發訴訟40宗(存續),涉訴金額178.05億元。
與此前涉訴案件不同,本次的訴訟申請人為中國信托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保基金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信保基金是指按照《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由信托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于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信保基金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冊資本金高達115億元,由其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信托保障基金的出現,不僅進一步地完善了我國信托制度,也更有效地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但是,信保基金“救急不等于兜底”。《辦法》規定,信保基金對信托公司的救助,必須堅持市場原則,不是無成本的救助,更不是對信托公司及其股東的逆向激勵。在信保基金介入后,將對信托公司原股東和高管依法依規追責,必要時實施市場退出。
據了解,信保基金可以在五種情形下進行救助:一是信托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后,仍需重組的;二是信托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序,并進行重整的;三是信托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四是信托公司因臨時資金周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的;五是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據安信信托公告,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8日、2019年5月31日,信保基金公司與安信信托分別簽訂了三份《流動性支持協議》,為擔保《流動性支持協議》項下債權的實現,雙方于 2019年5月28日簽訂《最高額質押合同》,約定安信信托以持有的大童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35%股權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擔保質押債權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享受的全部債權,質押股權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20億元。上述合同履行過程中,安信信托未能按期、足額向信保基金公司償還資金占用費,且流動性支持資金到期后,也未償還流動性支持資金本金,已構成違約。
信保基金公司請求依法裁決準許拍賣、變賣被申請人安信信托質押的其持有的大童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32.98%股權,將所得拍賣、變賣價款優先清償安信信托欠付申請人信保基金公司的流動性支持資金本金及相應的資金占用費、違約金(截至2020年8月20日,暫計算上述債權金額合計為14.9億元)。
對此,安信信托表示,本次訴訟事項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違約金等將減少公司當期經營利潤。上述案件尚在審理中,目前暫無法判斷相關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據記者梳理,今年上半年,安信信托營業總收入為7225.36萬元,同比下降8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56億元,同比下降24776.57%,凈資產為47.74億元,同比下降37.43%。此前,安信信托已連續虧損兩年。2019年虧損39.93億元,2018年虧損18.33億元。
近年來,由于部分信托項目未能按期兌付引發訴訟事項,安信信托面臨較大流動性風險,為避免觸發系統金融風險,公司經申請批準停牌策劃風險化解的重大事項。安信信托曾于5月29日的復牌公告中稱與上海電氣(5.570, 0.11, 2.01%)(集團)等企業及相關重組方協商重組方案。半年報提到,重組工作組于4月份進駐公司,重組方有意在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下對本公司實施重組。截至目前,尚無最新重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