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
(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機制的相關規定,為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遏制疫情擴散,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筑工程安全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產時間安排 全市區域內各類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筑工程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24時前原則上不得復產復工。全市區域內各類企業、施工工地實行分級復產復工審批制度,2月9日后分級啟動復產復工申請受理工作。涉及城市運行保障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軍工生產、涉外訂單和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建筑工地除外,重點市政工程在確保疫情安全的前提下,經審批可以施工。
二、復工復產條件所有擬復工企業和工程均要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納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統,并具備下列條件:(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復工復產方案應當包括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等內容。(二)備齊疫情防控物資。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需求,購置配備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并建立庫存和使用臺賬。(三)落實從業人員管控要求。做好員工排查登記,對從省外及豫南疫情較重地區來焦的所有人員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省內其他地市來焦的所有人員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7天。制定錯峰返崗措施,堅持體溫篩查,做好健康防護,杜絕聚集性活動。(四)執行公共場所防疫措施。生產經營場所、施工場地和生活區實施封閉管理,按要求對重點區域(中央空調、電梯間、樓梯間、廁所)和設施設備清潔和消毒;食堂要具備提供盒飯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復工復產審批與監管市屬國有企業及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工地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標準審批備案;其它各類企業、工地由轄區政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標準審批備案,未經審批一律不得復產復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督指導,嚴厲查處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緩報、瞞報、漏報疫情的企業。對未經審核擅自復工復產、不滿足復工復產基本條件的企業,責令其停工停產。對在復工復產過程中出現的懶政怠政、失職瀆職等行為,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焦作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