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指出,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信托”)因與小象優品合作放貸被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要求責令整改,主要涉嫌三方面違規:外包風控業務、利率過高“一浮到頂”、 為無放貸業務資質機構放貸。
根據網上流出的信訪意見處理意見書顯示,云南銀保監在接到借款人投訴資料后,認為云南信托在無錫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石云公司”)存在業務合作違規的情況,源石云公司作為一般委托人投資于云南信托設立的“云象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該信托計劃又投資于“普惠2022號單一資金信托計劃”,后者用于投資發放信托貸款。
同時云南信托還與源石云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為普惠2022號信托計劃提供開發借款人、對借款人初步審查等服務。
簡單來說,就是云南信托是源石云公司旗下信貸平臺——小象優品信貸產品部分資金來源方。
經過核查,監管部門認為云南信托在開展此項業務過程中涉及以下違規問題:
1、違規將部分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委托外包給第三方機構
雙方簽署的顧問協議,涉及開發潛在借款人、對借款人資信進行初步審查,對貸款金額、期限、貸款用途、還款方式作出初步貸款審核意見,保證合同簽署均為借款人本人完成,手機和保管借款人貸款資料等屬于本應由云南信托親自履行的部分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違反了在《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的監管規定。
2、作為金融機構違規發放一浮到頂的過高利率的信托貸款
云南信托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利率高達36%,作為金融機構,在信托貸款中設定36%年利率明顯過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僅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予以支持。
最高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中“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它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
違反《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者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
違反《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銀監發2012 3號)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3、云南信托與源石云公司存在不當業務合作,為無放貸業務資質機構放貸
根據穿透監管原則,云南信托與源石云公司此項信托業務合作的實質,云南信托存在通過與第三方機構的不當業務合作,作為信托通道變相為其發放貸款,違反《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針對核查發現的以上問題,云南銀保監將依法對云南信托采取監管措施,責令其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無房貸業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應該就是小象優品。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隸屬于無錫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除了提供海淘業務以外,小象優品平臺上目前還提供貸款類業務。
據了解,小象優品有分期產品“小象錢包”、信貸產品“顏值卡借款”以及信用卡還款業務“小象還款”,官方微信服務號也提供貸款類服務。此外,在新浪微博錢包分期商場,顏值卡業務顯示由第三方小象優品提供,并提示暫不對學生開放。2019年,小象優品曾因發放校園貸被新華社點名。
在第三方投訴網站上,關于小象優品的投訴也不在少數,主要圍繞該平臺存在砍頭息、套路貸、暴力催收等情況。
網友洪先生表示,2019年5月19日在小象優品借款8000元,分12期還款。目前已經還款11期,共計9973元。根據聚投訴官方推薦的銀行利率計算器計算,本金及利息已經超出國家高利貸年利率36%,并且目前仍然還有一期906元需要還款。
“聯系客服說明給予解釋均是逃避問題掛斷來電。小象優品超出國家合法借貸利息操作,屬于違法操作。”洪先生說。
此外,投訴人柳先生表示,2019年在云南信托個人信貸服務平臺借款7500元,期限9個月,借款時該平臺并為顯示年利率,在還款過程中發現總共要還8669.25元,利息為1169.25元,換算成年利率高達36%,違反國家法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