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高等法院14日對“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順實作出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8億元),追繳涉案金額6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700萬元)。
法院認定崔順實與前總統樸槿惠共謀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處收受賄賂用于其女馬術訓練,強制要求50多家大企業為她所控制的財團捐款等多項罪名成立。
崔順實此前在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200億韓元,追繳70億韓元。韓國最高法院去年8月認定部分強迫罪名不成立,并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總臺央視記者 李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