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中華職教社 福建省中華職業教育社
莆田市高度重視職業教育發展,把職業教育擺在“強產業、興城市”的大格局中去謀劃,聚焦打通職業教育、就業創業、人才資源“三大關卡”,圍繞破解人口紅利、人力資源、人才引進“三大難題”,日前制定《關于大力發展新時代職業教育 培養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 加快構筑創新創業創造高地的意見》,出臺《關于加快培育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鼓勵和促進社會多元舉辦職業教育實現優質發展的通知(試行)》等配套文件,以職教為源,培養和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構筑創新創業創造高地,為推動莆田市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錯位發展、差異化發展”輸送大批產業人才,真正變“人口紅利”為“人才紅利”,實現產業和人才“雙輪驅動”。莆田市還專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委組織部部長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2位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和各縣區黨政主要領導作為成員,構建職業教育工作推進合力。
1
《關于大力發展新時代職業教育 培養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 加快構筑創新創業創造高地的意見》
莆委發〔2020〕5號
6月9日,莆田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卓曉鑾主持召開大力發展新時代職業教育,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加快構筑創新創業創造高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副市長陳志強、胡國防出席。
會議強調,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把職業教育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全力打通產教融合渠道,加快推進構筑創新創業創造高地目標的落實落地。大力宣傳職業教育方針政策,使全社會了解職教、體驗職教、參與職教、共享職教改革發展成果。要發揮優勢,科學統籌,做好職業教育謀篇布局。立足長遠,學習借鑒先進經驗,發揮優勢,補齊短板。與時俱進地對我市職業教育進行規劃、布局,實現“育人”與“用人”有效融合新局面。要搶抓時機,強化落實,高質高效完成目標任務。搶抓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有利時機,主動應對“新工科”建設,主動服務新經濟,提升我市教育硬實力和競爭力。加大職業教育精準招商力度,引進社會力量舉辦高水平職業院校。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優化資源形成整體合力。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圍繞資源共享、政策互通、工作互動,形成暢通有序的工作環流。工作專班要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溝通,落實任務。
來源:湄洲日報
2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加快培育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莆委人才〔2020〕10號
目標任務
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達到40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達到5萬人),專業技術人才達到20萬人,技能大師工作室100個、技能大師100人、“莆田市技術能手”100人、“莆田工匠”技能人才100人、遴選莆田“工匠之星”40名。
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升技術技能人才能力建設
1.健全技術技能人才需求導向機制
圍繞莆田市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的人才需求,創新制定莆田市產業人才地圖,建立健全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和緊缺工種定期發布制度,發布人力資源報告,加快技術技能人才引進培育,促進技術技能人才向莆田市產業、行業、重點項目、專業領域、學科集聚,引導職業院校調整優化專業設置,培養莆田市產業急需緊缺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
2.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做優技術技能人才存量,構建“記錄一生、培訓一生、服務一生”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年度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教育人數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數的1.2倍。實施職業技能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每年開展補貼性職業培訓2萬人次以上,對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五類證書的,按規定標準補貼企業、培訓機構或個人。鼓勵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社會機構等,圍繞莆田市特色產業工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等,組織開發一批專項職業能力項目,對成功納入我省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目錄的,按規定給予職業項目開發補助。
3.創建技術技能人才培育實訓基地
大力發展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將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鼓勵工業(產業)園區建立職業技能提升中心,給予資金支持用于設備和信息化建設,對獲得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
(二)促進技術技能人才就業創業
4.鼓勵畢業生在莆就業
企業年度吸納畢業生人數達到企業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通過銀行融資的,給予企業20%的財政貼息,貼息不超過三年,當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當年度在莆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專科職高、其他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分別一次性給予畢業生個人1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非莆籍畢業生再分別增加300元生活補貼。畢業生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不重復領取。
企業招用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規定向企業補貼其為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醫療保險費的,給予個人不超過實際繳費2/3的養老、醫療保險費補貼。
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企業一次性1000元/人吸納就業補貼,同一名畢業生在不同的中小微企業只享受一次補貼政策。各類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采取校企合作、聯合辦學等方式為莆田市企業規模輸送畢業生且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按500元/人標準予以院校一次性用工服務補貼。
5.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
實行創業擔保貼息和創業扶持補貼,支持1000個創業小額貼息貸款項目,按規定予以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創業擔保貼息,貼息不超過三年。
畢業生初次創辦的科技型、現代服務型等小型微型企業,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次性發放5000元至10000元創業扶持補貼。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有關政策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稅、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畢業生創辦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組織開展系列“莆田工匠”創業大賽,第一名授予“莆田市創業之星”,每場創業大賽給予不高于10萬元補助;動態建立100名創業導師和100名就業紅娘隊伍,支持100個創業扶持項目,每個創業項目按規定予以資金獎補支持。
6.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
創建十個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對獲評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的,按規定給予資金獎補;獲評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的,在省級資助的基礎上,按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建設傳統產業、新興產業和新產業新業態的技術技能人才聚集平臺,著力提升工藝美術產業園,珠寶城、電商城和家政服務業、互聯網+科技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等建設承載能力,重點培育20家省、市創業孵化基地,鼓勵和吸納各類技術技能人才入駐,創業項目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10000元補助。適時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引入社會資本,加大對創業孵化基地的投入。
7.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
對院校全職引進或自主培養(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聘用合同,每年在莆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中華技能大獎”、世界技能大賽金、銀牌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省首席技師等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建立緊缺急需人才津貼制度。
對新引進的緊缺急需工種人才,按高級工每人每月200元、技師每人每月500元、高級技師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給予政府津貼,同一對象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
鼓勵各行各業組織開展技能競賽。開展“莆田工匠”技能競賽,每年舉辦10個系列技能大賽,對市級一類技能大賽獲第一名的授予“莆田市技術能手”、前三名授予“莆田工匠”,對承辦全國一類、全國二類或省級一類、省級二類或市級一類、市級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的按規定予以職業技能競賽補助。
對技能人才入選國家集訓隊、省集訓隊(或經過省選拔賽代表福建省參加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賽)的,分別予以3萬元、2萬元的職業技能競賽補助。
對獲得“莆田工匠”系列技能大賽市級一類賽一、二、三等獎的選手,分別給予獎勵3000元、2000元、1000元補助。支持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新創建的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按10萬元標準予以工作室項目補助,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除上級規定的項目補助外,分別再予以10萬元、5萬元的配套扶持經費補助。
(三)創新技術技能人才體制機制
8.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
組織重點企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自主評價,推進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職業技能提升相結合,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納入技能人才統計范圍,按規定給予700—3000元技能提升補貼。支持企業設立“首席技師”崗位,全市每年從中遴選30名“首席技師”,管理期為2年,管理期每人每年1萬元標準給予津貼。市級每兩年遴選10名莆田“工匠之星”,納入“壺蘭英才”管理,管理期內享受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交通和文化服務等相應待遇。
9.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對邀請境外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常駐莆田培訓的(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聘用合同,每年在莆時間不少于6個月),給予境外職業教育專業教師稅前薪酬30%的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允許職業院校提取不超過培訓收入的50%作為績效工資總額增量,作為培訓教師和管理人員津補貼,并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職工傾斜,以提高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允許職業院校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服務取得的收入提取一定比例作為學生的勞動報酬。職業院校及教師、學生擁有知識產權的技術開發、產品設計等成果,可依法依規在企業作價入股;企業人員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教育教學成果,可視同相應的技術或科研成果,按合作協議規定予以獎勵。建立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機制。推行企業員工技術技能水平與薪酬掛鉤辦法,創新發布產業企業技術技能人才工資指導線,技能人才比照專業技術人員相對應崗位確定待遇。
10.暢通高技能人才交流成長通道
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技能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時,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班(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對待。探索開展產業職稱改革試點,由試點企業對申報人的工作實績和相關信息進行前置評價和審核把關,并作為后續職稱評審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探索建立產業職稱改革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的銜接辦法,設立產業專家庫及分管技術副總評委庫,支持產業企業自主開展專業技術職稱社會化評聘。每年全市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設定一定比例的專門崗位面向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招考。
11.創新教師聘任制度改革
允許職業院校在編制職數控制數內,自主確定使用數、自主調整內設機構、自主設置聘用條件、自主聘用人員,在崗位設置上可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序列設置,適當放寬比例要求。探索其他專業技術職稱系列與職業教育教師職稱系列的有效銜接,解決中職教師與普高教師中級及以下職稱互轉問題。建立技術技能人才流動機制,支持職業院校設置一定比例的“雙師型”專業教師特聘崗位,自主聘任兼職專業教師,暢通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兼職從教渠道。開通職業院校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于獲得省級及以上技能榮譽稱號和技能競賽優秀選手的高技能人才可免筆試、采取通過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公開招聘到學校相關的崗位任教。鼓勵職業院校以協議工資等形式引進高層次、高技術技能人才,引進人才的薪酬不計入年度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優化教輔人員崗位設置結構,開展技術技能人才校企交流協作“雙聘”試點,吸引各行各業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投身職業教育。
(四)優化環境保障
12.加大人才住房和子女就學保障
按照人才屬地原則,規劃一批面向高技術技能人才的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符合申請廉租房條件的納入廉租房政策適用對象,解決人才住房問題。統籌落實技術技能人才子女就近入學問題,技術技能人才就業單位所在地每年拿出優質校一定比例學位公開搖號,保障技術技能人才子女有學上、上好學。符合人才《壺蘭計劃》認定的高技能人才,同等享受工作津貼、租房補貼、購房補助、子女就學等政策待遇。
13.加大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完善全域就業人才服務網,實現求職招聘供求信息全域共享。謀劃建設人力資源產業園,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培育引進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鼓勵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企業、職業院校開展合作,運用“互聯網+”構建線上培訓平臺。開展線上線下人力資源服務,有固定服務場所的分支機構,予以一次性5萬元就業服務獎補。公益二類(或自收自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線上就業培訓,可享受同等補助。創新建立線上線下企業用工共享平臺,常態化推行彈性用工、靈活用工、共享用工,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外包、市場用工調劑和勞務派遣等,支持公共就業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方式。
14.營造尊重技術技能良好社會氛圍
建立健全培養、考核、使用、待遇相統一的激勵機制,鼓勵有條件企業為關鍵崗位的實用人才和創新型人才繳納企業年金。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參照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畢業生享受就業創業補貼。將優秀技術技能人才表彰納入政府表彰項目,注重激勵優秀技術技能人才,弘揚工匠精神,加大主流新聞媒體宣傳力度,營造尊重技術技能、崇尚實用人才的良好社會環境。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牽頭推動落實,教育、財政、工信、發改、住房、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管理、醫保、數字等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密切配合,職業院校、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
強化資金保障,確保政策落實。建立健全人才項目、融資對接聯動機制。除上級補助資金和現有政策已明確資金渠道的以外,所需經費納入受益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受益地財政為仙游縣的,由市、縣(區、管委會)兩級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比例分擔,市本級經費由就業、教育、科技、企業發展、人才等相關專項經費支出。
明確目標任務,強化監督考核。要強化目標責任制度,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把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作為對單位績效評估的重要依據之一,切實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來源:莆田人社微信公眾號
莆田出臺14條措施培育集聚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
3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促進社會多元舉辦職業教育實現優質發展的通知(試行)
莆政綜〔2020〕59號
01
鼓勵多元辦學
支持各類社會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參與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辦學,舉辦獨立設置的職業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助、購買、服務等方式改造或管理職業院校,推動職業院校提質擴容;鼓勵政府、職業院校引入國有或民營資本,采取PPP模式、利用建設債券、吸引風險投資、銀行貸款等形式建設職教園區、職教基礎設施。
02
擴大用地供給
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教育局、發改委把我市職業教育布局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明確職業院校等各類教育用地布局,強化教育發展用地的控制預留,制定中長期及年度供地計劃,保障新增民辦職業院校建設用地需求。民辦職業院校、校企共辦獨立設置的教學實訓場所用地,屬非營利性的可按劃撥方式或協議方式供應土地,屬營利性的可按協議方式供應土地。鼓勵盤活利用園區企業存量工業用地或空閑的廠房、辦公樓、宿舍用房和土地等資源舉辦職業院校,此類項目經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可繼續按原用途使用,過渡期為5年。過渡期間或過渡期滿后,該土地原則上應規劃為學校用途,報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依法批準后,按新的規劃用途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03
盤活空閑資產
自行籌資建校舍尚有困難的民辦職業院校,可以租賃現有空閑校舍、廠房或其他可利用的土地及房屋等資源,并共同使用被租借單位的公共設施。租賃須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約,租借期限應不少于同學段一個辦學周期,其辦學行為嚴格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審批。
04
搭建融資平臺
強化政府統籌、市場運作、多元辦學,發揮市屬國有企業作用,搭建教育投融資平臺,引導優質社會資本或專業教育集團通過合作合資、民辦公助、公建民營等方式共同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項目,培養各類技術技能人才。
05
設立專項資金
市本級教育費附加和縣(區)教育費附加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職業教育發展。設立市縣區職業教育發展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仙游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財政每年各安排不低于200萬元,并視情逐年增加。各級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促進留莆就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提升辦學質量等資金支出,專款專用。各級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06
深化產教融合
支持骨干企業與職業院校,聯合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產教融合型企業。凡通過國家、省、市級認證的產教融合型企業,除享有各級政府給予的“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組合式激勵政策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外,市政府再分別予以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鼓勵行業企業與職業院校合作共建產業學院、多元投資主體職教集團,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的試點項目,除享有上級政府撥付的項目建設資金外,市政府按照上級政府同等數額給予配套獎勵。
07
鼓勵留莆就業
鼓勵各職業院校引導畢業生留莆實習就業工作。民辦職業院校,以校企合作方式,當年度為我市企業輸送畢業生占本校畢業生總數比例達40%、50%、60%以上,分別按每生2000元、3000元、4000元的標準獎勵給學校(留莆就業人數依據校企合作協議、勞動合同和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學校報送人數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受理)。公辦職業院校,以校企合作方式,為我市企業輸送畢業生占本校畢業生總數比例達40%、50%、60%以上,按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基數之和的基礎上分別予以追加不超過10%、15%、20%(留莆就業人數依據校企合作協議、勞動合同和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學校報送人數由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負責辦理,每年年底受理一次),單個學校當年度財政補助不超過100萬元,不足部分由學校自行承擔。
08
落實稅費優惠
對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直接或參與職業院校辦學的,可按照投資額的30%抵免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對社會力量舉辦民辦職業院校投入使用后產生的稅收,地方所得部分全額用于獎勵院校辦學,期限5年。
09
享有同等待遇
民辦職業院校的用電、用水、用氣,執行與公辦學校相同的價格政策,其各項建設規費減免享有公辦學校同等待遇。非營利性合格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新辦學校在啟動招生后5年內、現有學校在2025年8月31日前,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生均公用經費;非營利性合格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政府可根據年度地方財政狀況酌情按照公辦院校的一定比例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對民辦職業院校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經人社部門認定后,參照公辦職業院校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對民辦職業院校開展的高技能人才培養,經人社部門認定后,享受就業專項補助。
10
健全管理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職業院校進行分級管理。對于重大職業教育投資項目(含公共實訓基地),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報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健全公平競爭的職業教育招商機制,進一步簡政放權,積極推進民辦職業院校“一事聯辦”審批,實現相關審批事項“一次受理”。健全民辦職業教育退出機制,建立違規失信懲戒機制,保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