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格爾木市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一起涉金融執行案件,為申請執行人執行到位案款1100余萬元。
為進一步優化金融發展環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依法維護金融債權,為金融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著力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大格局,積極探索服務保障金融業發展新做法、新措施,為推進執行工作具有重大的意義,為維護金融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
推進執行進度,及時兌現合法權益。大力推進涉金融案件執行進度,依托執行指揮中心實質化運行,對被執行人財產開展線上線下集中查詢,及時有效對反饋財產采取控制性措施。強化與金融機構的協調對接,共同就個案分析研討,制定一案一對策,強力推進對涉案資產的處置進程,著力提高涉金融案件執行標的到位率、財產處置變現率。
突出執行強制,嚴厲懲戒失信行為。針對金融債權案件,以案件分類施策,采取不同強制措施,對于有抵押物的及時啟動處置程序,而對于標的金額少的查無財產的案件依法用足用盡強制執行措施,對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加大懲戒力度,促使履行義務。
建立聯動機制,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各金融單位之間的協調溝通,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著力打破信息單向傳遞壁壘。建立健全與金融機構聯席會議制度,就金融風險防范、金融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執行工作聯動等方面深入探討,達成共識。靈活運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開曝光、失信彩鈴等失信懲戒震懾效應,著力維護法律尊嚴,捍衛執行工作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