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接受采訪時說:
香港回歸后,由于反對派種種阻撓,有些法律一直不能通過。
人大堵塞漏洞合理合情合法;
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非常必要,也符合香港社會主流民意。
不要低估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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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議員: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第23條不會互相抵觸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大會發言人21日晚公布大會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據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5月22日報道,對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近年來外國勢力不斷干預香港,煽動年輕人違法,使得本土恐怖主義萌芽,而香港的政治氛圍,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第23條遲遲沒有立法。
全國人大的上述決定,能夠有效杜絕外國勢力借“港獨”打擊國家,是香港繼續堅守“一國兩制”、保持繁榮安定的一條出路。
報道稱,葛珮帆提到,臨近9月份立法會選舉,黑暴勢力蠢蠢欲動,“攬炒派”揚言要取得過半席位,否決政府議案,“攬炒”香港,威脅市民的日常生活和香港的營商環境。
她相信港版國安法通過后,也能有效處理上述問題。
葛珮帆稱,港版國安法部分內容是《基本法》第23條中所沒有涵蓋的,在立法本質上有所不同,不會互相抵觸。
而特區政府仍然需要按《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盡快落實相關的立法要求,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更為全面和完善。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接受《文匯報》采訪時表示,《基本法》第23條有列明,關于叛國、顛覆國家等國家安全法例需要進行立法,而訂立23條也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可惜香港回歸23年以來一直未能完成本地立法工作。23條未能立法,以至一直影響香港的治安問題,黑暴永遠不能停止。
不要低估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決心
麥美娟稱,中央此次的處理方法十分高明,全國人大根據《基本法》第18條,將國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頒布實施,權力來源非常清楚,也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已經有不少法例透過此途徑頒布實施。
麥美娟表示,中央有權有責,做法又合憲合法,反對派及部分學者明顯未有理解《基本法》附件三內文,因而作出毫無理據的指控。麥美娟表示,期待22日全國人大會議可以公布更多詳情。
此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稱,因應香港近年政治局勢急劇惡化,黑暴勢力猖獗,或成分裂國家的基地,全國人大計劃把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有利于阻斷外國勢力在香港的活動,進一步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是香港全面準確實踐“一國兩制”的體現,符合港人的根本利益,有利于香港未來長治久安。
柯創盛強調,相信未來一段時間黑暴活動可能會更加激烈,但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與“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訂立相關法例是十分必要。
他未來會在網絡和社區加強宣傳,向市民解釋相關法律對香港的益處,相信廣大市民能夠清楚認識“哪些人是希望香港好,哪些人是希望‘攬炒’香港”。
在全國人大會議21日晚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張業遂宣布了9項本次大會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在回答記者問為何在議程中列入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時,張業遂表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
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