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證監會官網近日發布消息,將于9月24日審核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珠寶”)的首發申請。中金珠寶是國內專業從事“中國黃金”品牌黃金珠寶產品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品牌運營的大型企業。中金珠寶的產品線主要包括黃金產品、K金珠寶類產品等,其中黃金產品包括金條、黃金首飾及黃金制品。
2019年6月17日,中金珠寶向證監會報送招股說明書,擬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發行人律師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為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股權結構上,中國黃金集團為中金珠寶的控股股東,中國黃金集團和其控股的中金黃金及一致行動人黃金科技合計持有中金珠寶51.19%的股份。另外該公司的投資方不乏一些知名公司,中信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持股6.98%,為其第三大股東;京東旗下的宿遷涵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01%,為其第五大股東。
中信證券投資為中金珠寶本次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67.31億元、282.48億元、409.11億元和382.74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1.81億元、3.01億元、3.69億元和4.50億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81億元、2.99億元、3.62億元和4.51億元。
2019年,中金珠寶營業收入同比下滑-6.45%,凈利潤同比增長22.17%。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02億元、4.26億元、-2485.37萬元和5.05億元。其中,該公司2016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不及凈利潤,2018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出。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305.96億元、325.96億元、462.05億元和432.68億元。
過去四年,中金珠寶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于黃金產品銷售。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黃金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262.48億元、274.86億元、406.41億元和378.69億元,占總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8.45%、97.55%、99.43%和99.19%。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員工人數分別為838人、833人、1087人、1177人;人均營業收入分別為3189.89萬元、3391.06萬元、3763.66萬元和3251.83萬元。
雖然2019年中金珠寶員工人數較2018年增長90人,但其人均營業收入不增反降,人均營業收入同比降幅為13.60%。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寶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7.25億元、4.06億元、11.61億元和10.88億元;壞賬準備分別為2919.55萬元、3863.86萬元、6478.00萬元和1.23億元,壞賬準備余額占應收賬款賬面余額比例分別為4.03%、9.52%、5.58%和11.28%;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6.96億元、3.67億元、10.96億元和9.65億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5.59%、5.70%、14.81%和11.45%,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0%、1.30%、2.68%和2.52%。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同比增幅分別為-47.22%、198.29%和-11.93%。
2017年至2019年,該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金額分別為44.46億元、3.17億元和5.4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5.74%、0.81%和1.41%。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寶存貨賬面余額分別為23.21億元、23.85億元、27.10億元和34.12億元;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4558.36萬元、2238.50萬元、1707.46萬元和1451.74萬元,占賬面余額比例分別為1.96%、0.94%、0.63%和0.43%;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22.76億元、23.63億元、26.93億元、33.98億元,占總資產比例分別為50.97%、36.63%、36.39%和40.30%。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38.40次/年、53.12次/年、55.92次/年和37.14次/年;存貨周轉率分別為11.35次/年、11.77次/年、15.74次/年和11.92次/年。
2016年至2018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值分別為33.97次/年、36.06次/年、41.35次/年;存貨周轉率平均值分別為2.43次/年、2.51次/年和2.55次/年。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19%、3.13%、2.70%和4.96%。該公司黃金產品銷售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8.45%、97.55%、99.43%和99.19%,而黃金產品毛利率分別為2.18%、2.20%、2.38%和4.60%。
2016年至2018年,4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16.04%、14.65%和14.71%。其中,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老鳳祥毛利率分別為9.59%、8.92%和8.74%;萃華珠寶毛利率分別為11.49%、8.47%和8.34%;明牌珠寶毛利率分別為10.25%、10.23%和8.66%;周大生毛利率分別為32.84%、30.98%和33.12%。
費用支出方面,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中金珠寶銷售費用分別為2.91億元、2.74億元、3.11億元和3.7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9%、0.97%、0.76%和0.97%;管理費用分別為7912.51萬元、9287.93萬元、9492.78萬元和1.29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30%、0.33%、0.23%和0.34%;研發費用分別為252.09萬元、352.24萬元、346.45萬元和852.74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0.01%、0.01%、0.01%和0.02%。
與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相比,中金珠寶研發費用較低。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寶擁有研發設計人員25人,碩士及以上學歷9人。
2016年至2018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5.66%、5.30%和5.18%;管理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1.67%、1.35%和1.56%。
過去三年,中金珠寶快速擴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寶共有銷售店面2931家,其中包含直營店79家,加盟店2852家。
據悉,加盟商資格審核通過之后,需向中金珠寶交納履約保證金、管理服務費。其中履約保證金為5萬元/店。管理服務費系公司按照加盟合同協議的約定按年向加盟商收取。中金珠寶對加盟商提供有關產品、經營等方面的培訓及指導服務。收費標準主要分為三檔,即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為4萬元/店/年,地級市為3萬元/店/年,縣級及以下地區為 2萬元/店/年。針對上海地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調整為3萬元/店/年、4萬元/店/年 、5萬元/店/年或6萬元/店/年。
中金珠寶亦提示風險稱,由于加盟店數量眾多且地域分布較廣,經營及管理均獨立于公司之外,若出現加盟商違規經營等情形,將可能對公司品牌形象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直銷模式分別實現銷售收入196.73億元、265.04億元和194.65億元,占比分別為69.82%、64.84%和50.98%;經銷模式分別實現銷售收入85.04億元、143.71億元和187.15億元,占比分別為30.18%、35.16%和49.02%。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直營店銷售收入分別為35.33億元、92.97億元和103.37億元,直營店面數量分別為60家、63家和79家,平均單店實現收入分別為5889.04萬元/店、14757.48萬元/店和13085.30萬元/店;加盟店渠道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82.85億元、142.72億元和186.10億元,加盟店面數量分別為1805家、2119家和2852家,平均單店實現產品收入分別為459.01萬元/店、673.53萬元/店和652.52萬元/店。
2019年,中金珠寶直營店平均單店收入同比下滑11.33%,加盟店平均單店收入同比下滑-3.12%。
根據招股說明書,過去四年,中金珠寶不存在未決專利糾紛,但存在8起主要的未決商標、著作權糾紛。其中7起糾紛中金珠寶為原告,均為侵害商標權糾紛;1起糾紛中金珠寶為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第三人。
2016年至2016年,中金珠寶累計被行政處罰6次,累計被處罰金額1.6萬元。其中,該公司存在1項因產品標識不正確而被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
另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2018年6月20日,審計署公布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署重點審計了中國黃金總部及所屬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寶等7家二級單位。其中,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所屬中金珠寶違規開展非套期保值需求的黃金買賣延期交貨業務,造成損失1012.8萬元;2014年至2016年,所屬中金珠寶違規向首飾加工企業和自然人銷售標準金53.25噸。
2017年,中金珠寶分紅2.54億元。過去四年該公司僅分紅一次。
對上述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發送郵件至中金珠寶董秘辦,對方僅回復稱來信已收到,并未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沖刺上交所主板 中信證券保薦
中金珠寶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是國內專業從事“中國黃金”品牌黃金珠寶產品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品牌運營的大型企業,是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零售板塊的唯一平臺,是我國黃金珠寶銷售領域知名的中央企業。
中金珠寶的產品線主要包括黃金產品、K金珠寶類產品等,其中黃金產品包括金條、黃金首飾及黃金制品。金條是中金珠寶的最重要產品,主要以標準金為原料加工制成不同規格、品類和圖案的金條類產品,主要是具有較高投資收藏價值。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金條產品自行加工的產量合計為95.51噸、91.15噸、119.88噸和73.33 噸。
2019年6月17日,中金珠寶向證監會報送招股說明書,擬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發行人律師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為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中金珠寶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80億股,不低于發行后總股本的10%,發行后總股本16.80億股。該公司擬募集資金12.48億元,其中8.16億元擬用于區域旗艦店建設項目,9605.27萬元擬用于信息化平臺升級建設項目,3665.74萬元擬用于研發設計中心項目,3億元擬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黃金集團”)及其控股的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黃金”)以及一致行動人北京市黃金科技工程咨詢公司(以下簡稱“黃金科技”)合計持有中金珠寶51.19%的股份,中國黃金集團為中金珠寶的控股股東。中金珠寶的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其持有中金珠寶控股股東中國黃金集團100%的股權。
中國黃金集團成立于1984年1月17日,其經營范圍為對外派遣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所需的勞務人員;組織黃金系統的地質勘查、生產、冶煉、工程招標;黃金生產的副產品及其產品的銷售、倉儲;承擔本行業的各類國外承包工程及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出口;進出口業務;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
中信證券投資持股6.98%
中金珠寶是國家發改委確定的第二批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曾制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方案,引入多種所有制的投資者。
2017年4月1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原則性方案的復函》(發改辦經體〔2017〕668號),原則同意中金珠寶有限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優質的外部投資者并實施骨干員工持股計劃。
2017年5月25日,中金珠寶有限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關于增資擴股的議案》,擬通過北京產權交易所掛牌引進投資人,增加注冊資本,增資作價依據為不低于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聯評報字[2016]第1142號評估報告中確定的評估值,該評估報告已經中國黃金集團備案。
2017年5月26日,中金珠寶有限通過北京產權交易所發布增資項目掛牌公告,引進投資人。
2017年8月8日,中國黃金集團出具《關于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復》(中金企管[2017]218號),批復同意中金珠寶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案,引入多種所有制的外部投資者及員工持股平臺,推進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8月9日,北京產權交易所就中金珠寶有限增資項目出具《增資結果通知書》及《增資憑證》,確認彩鳳金鑫、中信證券投資、宿遷涵邦、霧榮投資、嘉興融勤、建信投資、明睿七號及華夏浚源、黃金瑋業、黃金君融、黃金東創的出資額、認繳注冊資本及持股比例。
2017年8月23日,中金珠寶有限召開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關于確認公司增資擴股具體方案的議案》,同意中金珠寶有限增加注冊資本至14.41億元,新增注冊資本5.81億元分別由彩鳳金鑫認購1.41億元、中信證券投資認購1.01億元、宿遷涵邦認購7224.57萬元、霧榮投資認購5676.45萬元、嘉興融勤認購5676.45萬元、黃金君融認購3189.65萬元、黃金東創認購2876.41萬元、黃金瑋業認購2594.14萬元、建信投資認購2580.20萬元、明睿七號認購2580.20萬元、華夏浚源認購1548.12萬元。
2017年9月30日,瑞華會計師出具瑞華驗字[2017]01500004號《驗資報告》,驗證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金珠寶有限已經收到新增股東彩鳳金鑫、中信證券投資、宿遷涵邦、霧榮投資、嘉興融勤、建信投資、明睿七號、華夏浚源、黃金東創、黃金瑋業及黃金君融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共計人民幣5.81億元。
本次增資完成后,中金珠寶前十大股東分別為中國黃金集團、彩鳳金鑫、中信證券投資、中金黃金、宿遷涵邦、嘉興融勤、霧榮投資、領航壹號、信華實和綠通壹號,持股比例分別為43.07%、9.81%、6.98%、6.58%、5.01%、3.94%、3.94%、2.89%、2.83%和2.76%。
值得一提的是,中金珠寶本次沖刺主板,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宿遷涵邦由上海晟達元100%控股,它們的實際控制人均為京東集團。因此,京東集團間接持有中金珠寶的股份。
2019年營業收入同比下滑6.45%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67.31億元、282.48億元、409.11億元和382.74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1.81億元、3.01億元、3.69億元和4.50億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81億元、2.99億元、3.62億元和4.51億元。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營業收入同比分別增長5.67%、44.83%和-6.45%;凈利潤同比分別增長66.17%、22.28%和22.17%。
過去四年,中金珠寶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于黃金產品銷售。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黃金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262.48億元、274.86億元、406.41億元和378.69億元,占總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8.45%、97.55%、99.43%和99.19%。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02億元、4.26億元、-2485.37萬元和5.05億元。其中,該公司2016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不及凈利潤,2018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呈凈流出狀態。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305.96億元、325.96億元、462.05億元和432.68億元。
2019年人均營業收入同比下降13.6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寶員工人數分別為838人、833人、1087人、1177人。
2017年至2019年,該公司員工人數同比增幅分別為0.60%、30.49%和8.28%。
員工薪酬方面,中金珠寶2016年至2019年全體員工平均薪酬分別為13.81萬元、14.78萬元和15.46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按員工構成來看,中金珠寶銷售人員、生產人員、財務人員、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分別為720人、165人、54人、215人和23人,占員工總數的比例分別為61.17%、14.02%、4.59%、18.27%和1.95%。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人均營業收入分別為3189.89萬元、3391.06萬元、3763.66萬元和3251.83萬元。
也就是說,雖然2019年中金珠寶員工人數較2018年增長90人,但其人均營業收入不增反降,人均營業收入同比降幅為13.60%。
此外,隨著該公司凈利潤的增長,中金珠寶員工人均薪酬占凈利潤的比例逐年下滑,2017年至2019年分別為0.05%、0.04%和0.03%。
2019年直營店、加盟店單店收入同比雙雙下滑
過去三年,中金珠寶快速擴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寶共有銷售店面2931家,其中包含直營店79家,加盟店2852家,終端銷售網絡覆蓋全國市場。
中金珠寶的銷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銷模式和經銷模式,直銷模式主要包括直營店渠道、大客戶渠道、銀行渠道、電商渠道等,經銷模式主要為加盟店渠道。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直銷模式分別實現銷售收入196.73億元、265.04億元和194.65億元,占比分別為69.82%、64.84%和50.98%;經銷模式分別實現銷售收入85.04億元、143.71億元和187.15億元,占比分別為30.18%、35.16%和49.02%。
直營店渠道主要是指公司以直接開設直營店的方式面向顧客銷售產品。該種模式下,公司對產品擁有控制權和所有權,享有店面產生的利潤并承擔設立店面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直營店銷售收入分別為35.33億元、92.97億元和103.37億元,直營店面數量分別為60家、63家和79家,平均單店實現收入分別為5889.04萬元/店、14757.48萬元/店和13085.30萬元/店。
2018年和2019年,中金珠寶直營店平均單店收入同比增幅分別為150.59%和-11.33%。
同時,中金珠寶特許符合條件的加盟商在特定區域開設銷售“中國黃金”品牌產品的加盟店。報告期內,中金珠寶根據加盟商的區域分布設立多個加盟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全國加盟體系。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加盟店渠道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82.85億元、142.72億元和186.10億元,加盟店面數量分別為1805家、2119家和2852家,平均單店實現產品收入分別為459.01萬元/店、673.53萬元/店和652.52萬元/店。
2018年和2019年,中金珠寶加盟店平均單店收入同比增幅分別為46.74%和-3.12%。
值得一提的是,中金珠寶在招股說明書中提示風險稱,公司已針對加盟業務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和內控制度,建立總部、區域管理體系以及標準化門店經營管理體系,對加盟店的資質評估、經營標準、開店流程、店鋪形象、培訓、管理、銷售、價格體系、廣告投放等方面進行標準化管理,并成立專門部門對加盟店的日常經營進行監督。但由于加盟店數量眾多且地域分布較廣,經營及管理均獨立于公司之外,若出現加盟商違規經營等情形,將可能對公司品牌形象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加盟商履約保證金5萬元/店
據悉,中金珠寶與加盟商簽訂《品牌特許經營合同》,授權加盟商在規定的區域,按照公司統一的業務和管理制度開設加盟店,加盟商擁有對加盟店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加盟商自行實行獨立核算。
中金珠寶特許符合條件的加盟商在特定區域開設銷售“中國黃金”品牌產品的加盟店。報告期內,公司根據加盟商的區域分布設立多個加盟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全國加盟體系。
該公司的加盟商可分為省級加盟商、直接加盟商和終端加盟商三種。中金珠寶銷售規模較大的省區存在兩級加盟商(省級加盟商和終端加盟商),在該等區域內,該公司與省級加盟商直接開展日常業務往來,省級加盟商與終端加盟商直接開展日常業務往來,終端加盟商一般不與中金珠寶直接開展日常業務往來。對于個別無省級加盟商覆蓋的區域或信譽良好、規模較大的加盟商,該公司特許其作為直接加盟商與中金珠寶直接開展業務往來。
中金珠寶稱,公司對有加盟需求的加盟商進行嚴格審核、選擇。根據公司《加盟連鎖市場拓展管理制度》,加盟商的考察范圍因素主要包括:加盟商的資金實力、信譽、資歷、經營理念、經營能力、同地區加盟店網點的分布等。
加盟商資格審核通過之后,需向中金珠寶交納履約保證金、管理服務費。其中履約保證金為5萬元/店。
管理服務費系公司按照加盟合同協議的約定按年向加盟商收取。中金珠寶對加盟商提供有關產品、經營等方面的培訓及指導服務。收費標準主要分為三檔,即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為4萬元/店/年,地級市為3萬元/店/年,縣級及以下地區為 2萬元/店/年。針對上海地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調整為3萬元/店/年、4萬元/店/年 、5萬元/店/年或6萬元/店/年。
同時,中金珠寶稱,針對公司希望重點拓展業務的特殊地域或同一實際控制人擁有多家店面的情形,公司在收費標準基礎上會給予一定折扣。
據新京報,珠寶行業普遍的經營模式即直營和加盟相結合。業內人士表示,直營的優勢是渠道掌控,但資產重、投入大,適合資金充足的企業,加盟店的靈活性更強。加盟模式下,公司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加盟商的地域優勢,加速品牌拓展效率,但也有非常大的隱患。
上一個靠“加盟”模式逆襲,試圖登陸A股市場的珠寶公司是周六福。據周六福披露的招股說明書,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加盟模式收入分別為4.74億元、8.07億元、13.23億元及7.53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0.69%、86.45%、82.18%及80.50%。截至2019年6月30日,周六福擁有加盟店3050家、自營店20家;報告期各期凈增加店數分別為182家、489家、529家和269家。周六福在招股書中坦承,在加盟模式下公司需要保持較高的庫存水平、款式儲備以滿足加盟商的購貨需求。
2019年應收賬款周轉率下滑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寶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7.25億元、4.06億元、11.61億元和10.88億元;壞賬準備分別為2919.55萬元、3863.86萬元、6478.00萬元和1.23億元,壞賬準備余額占應收賬款賬面余額比例分別為4.03%、9.52%、5.58%和11.28%。
中金珠寶解釋稱,2019末,公司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金額較2018年末上升較大主要系單項計提壞賬準備7129.76萬元所致。公司客戶星光珠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駿格商貿有限公司由于自身流動性問題導致暫時無法償還公司貨款,兩家應付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2862.45萬元和2686.75萬。出于謹慎考慮,公司已對上述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并已提起相關訴訟,目前上述兩家公司正在積極與公司協商償還所欠款項。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寶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6.96億元、3.67億元、10.96億元和9.65億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5.59%、5.70%、14.81%和11.45%,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0%、1.30%、2.68%和2.52%。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同比增幅分別為-47.22%、198.29%和-11.93%。
中金珠寶表示,2018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較2017年末增長198.29%,主要系隨著2018年度公司經營規模的增長,部分實現收入的應收賬款尚處于信用期內而未結算,以及2018年末中信國安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黃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支付的當期貨款合計3.55億元所致。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已全部收回中信國安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黃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應收賬款。2019年度,公司應收賬款較2018年度有所下降。
中金珠寶稱,公司應收賬款主要來自于信用狀況良好的大客戶、商場、加盟商、銀行及電商平臺,合作歷史較長。2017年至2019年,公司合計應收賬款壞賬發生額為22.70萬元。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38.40次/年、53.12次/年、55.92次/年和37.14次/年。該公司稱,2019年度,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及存貨周轉率較2018年度均略有下降,主要系部分大客戶未向公司采購金條,2019年度大客戶渠道大額金條批發業務的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有所下降所致。
2016年至2018年,老鳳祥、萃華珠寶、明牌珠寶和周大生4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值分別為33.97次/年、36.06次/年、41.35次/年。
存在第三方回款
中金珠寶存在銷售客戶與付款方不一致的情況。
中金珠寶稱,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當中,加盟商家數較多,加盟商多為中小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且往往采取家族式經營模式,由于家庭成員分紅、財務管理習慣、資金周轉、個人賬戶銀行轉賬的便利性等因素的影響,公司加盟商存在通過其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人親屬、員工及其他商業合作伙伴等所開立的銀行賬戶向公司回款的情形。
基于以上原因,在加盟商簽約主體和回款對象不完全匹配的情況下,產生了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中金珠寶稱,該情形具備商業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金珠寶表示,針對加盟商第三方回款建立了嚴格的內控制度,制訂了專門的《關于加盟商匯款管理的規定》,包括對加盟商銀行匯款信息進行統一管理、收款時嚴格核實匯款人員身份并與加盟商定期逐筆核對匯款信息等內控程序。報告期內,公司對第三方回款情況進行了持續的規范,經常性第三方回款金額逐年降低。
2017年至2019年,該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額分別為44.46億元、3.17億元和5.4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5.74%、0.81%和1.41%。
中金珠寶解釋稱,其中,2018年末中信國安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黃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因暫時性資金流動性不足導致期末未支付貨款金額合計3.55億元。截至2019年6月末,中信國安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黃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通過與第三方代付的方式全部付清該等應收賬款,該等第三方回款具有偶發性。2019年度,剔除前述兩筆偶發第三方大額回款,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0.48%。
存貨金額連續三年上漲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寶存貨賬面余額分別為23.21億元、23.85億元、27.10億元和34.12億元;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4558.36萬元、2238.50萬元、1707.46萬元和1451.74萬元,占賬面余額比例分別為1.96%、0.94%、0.63%和0.43%。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寶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22.76億元、23.63億元、26.93億元、33.98億元,占總資產比例分別為50.97%、36.63%、36.39%和40.30%。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存貨同比增幅分別為3.82%、13.95%和26.19%。
中金珠寶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發出商品和周轉材料(包裝物),其中,原材料和庫存商品占存貨余額的比例分別為79.22%、90.45%、87.70%和92.34%。原材料主要為黃金標準金,主要由該公司因日常生產所需向上海黃金交易所采購、向銀行租賃以及客戶托管而形成;庫存商品主要為公司直營店渠道及電商渠道內尚未銷售的商品。
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存貨中原材料金額分別為8.43億元、11.72億元、11.09億元和16.36億元,占賬面余額的比例分別為36.32%、49.14%、40.92%和47.95%;庫存商品金額分別為9.96億元、9.86億元、12.68億元和15.15億元,占賬面余額的比例分別為42.90%、41.32%、46.78%和44.39%;發出商品金額分別為4.61億元、2.13億元、3.16億元和2.44億元,占賬面余額的比例分別為19.86%、8.95%、11.66%和7.15%;周轉材料(包裝物)金額分別為2144.31萬元、1423.40萬元、1751.13萬元和1729.58萬元,占賬面余額的比例分別為0.92%、0.60%、0.65%和0.51%。
中金珠寶稱,原材料及發出商品主要為黃金產品,公司根據黃金標準金價格作為可變現凈值依據對其計提跌價準備,而庫存商品主要為珠寶及非黃金產品,公司依據各期末珠寶類存貨資產評估報告(深國藝評字[2019]第S020號、深國藝評字[2019]第S003號、深國藝評字[2018]第S009-4號)作為存貨可變現凈值依據對其計提跌價準備。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存貨周轉率分別為11.35次/年、11.77次/年、15.74次/年和11.92次/年。
2016年至2018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貨周轉率平均值分別為2.43次/年、2.51次/年和2.55次/年。
毛利率呈“V”型波動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19%、3.13%、2.70%和4.96%。
2016年至2018年,4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16.04%、14.65%和14.71%。其中,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老鳳祥毛利率分別為9.59%、8.92%和8.74%;萃華珠寶毛利率分別為11.49%、8.47%和8.34%;明牌珠寶毛利率分別為10.25%、10.23%和8.66%;周大生毛利率分別為32.84%、30.98%和33.12%。
按細分銷售模式來看,中金珠寶的主要收入來源于直營店渠道、大客戶渠道和加盟店渠道。2017年至2019年,該公司直營店渠道毛利率分別為6.05%、3.06%和5.53%;大客戶渠道毛利率分別為0.78%、0.63%、2.13%;銀行渠道毛利率分別為2.54%、3.51%和5.49%;電商渠道毛利率分別為3.32%、1.38%和2.27%;加盟店渠道毛利率分別為5.84%、4.36%和5.76%。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直營店渠道收入分別為35.33億元、92.97億元和103.373億元;人大客戶渠道收入分別為138.22億元、123.19億元和49.60億元;銀行渠道收入分別為16.19億元、21.79億元和13.15億元;電商渠道收入分別為6.98億元、27.09億元和28.52億元;加盟店渠道收入分別為85.04億元、143.71億元和187.15億元。
按產品分類,2016年至2019年,中金黃金的黃金產品毛利率分別為2.18%、2.20%、2.38%和4.60%;K金珠寶類產品毛利率分別為24.43%、12.55%、28.29%和21.90%,品牌使用費毛利率分別為100%、100%、100%和100%;管理服務費毛利率分別為100%、100%、100%和100%。
其中,中金珠寶主營業務中的毛利主要來源于黃金產品和品牌使用費,兩者合計對主營業務毛利總額的貢獻比例分別為 89.43%、92.76%和 95.19%。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黃金產品實現毛利分別為5.71億元、6.05億元、9.65億元和17.43億元,占比分別為67.11%、68.54%、87.57%和92.09%;K金珠寶類產品毛利分別為4348.31萬元、5917.55萬元、3,823.42萬元和4509.51萬元,占比分別為5.11%、6.70%、3.47%和2.38%;品牌使用費毛利分別為2.00億元、1.85億元、5726.28萬元和5858.91萬元,占比分別為23.48%、20.89%、5.19%和3.10%;管理服務費分別為3658.01萬元、3420.24萬元、4152.94萬元和4609.17萬元,占比分別為4.30%、3.87%、3.77%和2.43%。
中金珠寶分析稱,2018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較2017年度下降0.43%,主要系黃金產品銷售收入占比較 2017年度顯著上升,而黃金產品毛利率較低導致公司主營業務整體毛利率有所下滑。2019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較2018年度上升2.26%,主要系黃金產品毛利率有所上升所致,其中一方面系黃金產品中毛利率較高的黃金首飾銷售收入占比上升導致黃金產品毛利率上升,另一方面系黃金標準金價格上升導致黃金產品終端銷售價格有所上升所致。
銷售費用率低于同業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中金珠寶銷售費用分別為2.91億元、2.74億元、3.11億元和3.7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9%、0.97%、0.76%和0.97%。
中金珠寶稱,2018年度,銷售費用增長主要系公司經營規模擴大,職工薪酬增加所致。同時,公司銀行渠道銷售收入增加,公司支付給銀行的代理服務費有所上升。2019年度,銷售費用增長主要系隨著公司經營發展,各項費用均有所增加所致,其中由于員工新設企業年金計劃導致職工薪酬增加,同時由于公司直營店規模增長以及為增加產品推廣及營銷力度導致廣告及展覽費和租賃物業費均有所增加。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中金珠寶銷售費用主要為職工薪酬、代理服務費、廣告及展覽費等。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銷售費用中,職工薪酬分別為7934.32萬元、8860.06萬元、9801.75萬元和1.21億元,占比分別為27.30%、32.38%、31.56%和32.81%;代理服務費分別為7420.56萬元、7145.69萬元、8601.09萬元和9880.04萬元,占比分別為25.53%、26.11%、27.70%和26.70%;廣告及展覽費分別為5808.27萬元、4110.04萬元、4807.21萬元和5902.02萬元,占比分別為19.98%、15.02%、15.48%和15.95%;租賃物業費分別為2000.41萬元、1974.88萬元、1944.08萬元和2727.31萬元,占比分別為6.88%、7.22%、6.26%和7.37%;折舊及攤銷分別為2110.01萬元、1598.55萬元、1848.25萬元和2125.52萬元,占比分別為7.26%、5.84%、5.95%和5.74%;交通及差旅費分別為1413.49萬元、1560.31萬元、1981.13萬元和1991.95萬元,占比分別為4.86%、5.70%、6.38%和5.38%;運輸費分別為1551.12萬元、1495.75萬元、1359.45萬元和1251.21萬元,占比分別為5.34%、5.47%、4.38%和3.38%。
2016年至2018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5.66%、5.30%和5.18%。
銷售費用率受銷售產品結構影響較大,中金珠寶黃金產品的銷售收入占比較高,報告期內黃金產品占中金珠寶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比例超過 98%。中金珠寶解釋稱,公司黃金產品的采購和銷售,主要是通過自主采購及經銷體系銷售予客戶,而黃金產品中金條產品銷售占比較高,由于金條產品標準化程度高,銷售規模大但所需的銷售人員較少,因此銷售費用率較低。
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老鳳祥和萃華珠寶的黃金產品收入的占比均超過 90%,與中金珠寶較為接近,因此其銷售費用率也與公司相比同樣大幅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6年至2018年,老鳳祥銷售費用率分別為1.89%、1.66%和1.62%;萃華珠寶銷售費用率分別為2.08%、2.20%和2.89%。
管理費用率低于同業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管理費用分別為7912.51萬元、9287.93萬元、9492.78萬元和1.29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30%、0.33%、0.23%和0.34%。
2016年至2018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1.67%、1.35%和1.56%。其中,老鳳祥管理費用率為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最低,分別為1.27%、1.12%和1.07%。
中金珠寶管理費用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對此,該公司稱,主要系產品結構不同所致。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于黃金產品,而黃金產品中金條產品銷售占比較高,由于金條產品標準化程度高,銷售規模大但所需的管理人員較少,因此管理費用率較低。
具體來看,中金珠寶管理費用支出主要為為職工薪酬、租賃物業費和中介服務費等。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寶管理費用中,職工薪酬分別為3131.24萬元、3320.10萬元、3518.40萬元和5751.56萬元,占比分別為39.57%、35.75%、37.06%和44.44%;租賃物業費分別為1490.54萬元、1984.41萬元、2191.97萬元和2411.25萬元,占比分別為18.84%、21.37%、23.09%和18.63%;中介服務費分別為381.58萬元、1251.01萬元、977.68萬元和1901.39萬元,占比分別為4.82%、13.47%、10.51%和14.69%;折舊與攤銷分別為1785.97萬元、1496.57萬元、987.35萬元和1216.17萬元,占比分別為22.57%、16.11%、10.40%和9.40%。
其中,2018年度,中金珠寶對2017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時預留股份進行后續骨干員工激勵,因此產生股份支付費用,股份支付費用為346萬元,占當年管理費用的比例為3.64%。
2017年4月1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原則性方案的復函》(發改辦經體〔2017〕668號),原則同意中金珠寶有限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優質的外部投資者并實施骨干員工持股計劃。基于謹慎性原則,中金珠寶對本次預留1.00%的股權向六名管理層員工的分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股份支付》的規定作了股份支付處理。
2018年9月,中金珠寶向激勵對象授予股權1500.00萬股,授予價格為2017年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時投資者的增資價格,作價依據為中聯評估出具中聯評報字[2016]第1142號評估報告,1%股權價值共計5604.00萬元。經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華評報字(2019)第060221號評估報告確定,該公司2018年9月 30日全部股權的公允價值為 595000.00萬元。因此中金珠寶此次股份支付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為 5950.00萬元,授予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與授予價格之間的差額346.00萬元確認為此次股份支付的費用。
此次股份支付的激勵對象共6人,分別為董事長陳雄偉、總經理王琪、副總經理李曉東、副總經理成長、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蘇金義和黨委副書記劉科軍,授予份額均為每人250萬股,授予價格均為每人934萬元。
研發費用率僅0.02%
與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相比,中金珠寶研發費用支出較低。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中金珠寶研發費用支出分別為252.09萬元、352.24萬元、346.45萬元和852.74萬元,主要為研發人員工資薪酬,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0.01%、0.01%、0.01%和0.02%。
據了解,中金珠寶研發人員主要負責新品款式開發、設計升級、生產工藝改良等。一方面,整合公司資源,緊跟流行趨勢,不斷推出潮流新品,確保品牌設計的時尚性與前瞻性;另一方面,通過深化自主研發能力,力求推出有持久競爭力的核心特色產品,不斷打造公司特色品牌體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寶擁有研發設計人員25人,碩士及以上學歷9人。
中金珠寶稱,公司研發人員的知識結構覆蓋面廣、專業性強,年輕化的人才保障了公司在新產品研發與市場開拓方面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公司與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上海工藝美術學院、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工業大學等國內知名首飾設計專業院校師生及優秀設計工作室、設計師展開良好合作關系,與國內知名黃金珠寶廠商開展合作,為公司品牌及產品的長期發展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該公司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在自主研發和聯合設計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建設新的研發設計中心、擴大現有研發人員規模,完善公司研發團隊的管理體系和培訓體系,進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和產品引領力。
存在8起未決商標糾紛
根據招股說明書,中金珠寶不存在未決專利糾紛,但存在8起主要的未決商標、著作權糾紛。其中7起糾紛中金珠寶為原告,均為侵害商標權糾紛;1起糾紛中金珠寶為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第三人。
被告上海世紀聯華超市寶山月浦有限公司、李春標未經原告中金珠寶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中國黃金 China Gold 及圖”商標近似的商標。原告請求判令被告:(1)停止侵權行為;(2)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3)在相關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受理此案并判決判令被告李春標:(1)停止侵權行為;(2)賠
償原告經濟損失72000元;(3)在相關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4)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3766元,被告承擔5034元。中金珠寶已申請強制執行。
被告興寧市中固珠寶商行原為“中國黃金”加盟商,后未與發行人續簽品牌加盟協議而擅自在其經營店面使用“中國黃金珠寶”等侵權標識。原告中金珠寶請求判令被告:(1)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2)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3)承擔訴訟費用;(4)在《中國知識產權報》登報道歉。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為(1)被告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2)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50000元;(3)在《中國知識產權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4)案件收費原告承擔46322元,被告負擔468元。
被告吳忠市新世紀商貿有限公司新世紀商廈在其經營店面擅自使用“中國黃金珠寶”等侵
權標識。原告中金珠寶請求判令被告:(1)停止商標侵權行為;(2)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00萬元;(3)在《吳忠日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4)承擔訴訟費用。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1)要求被告賠償合理支出25000元;(2)案件受理費原告承擔13317元,被告承擔483元。
根據招股說明書,另有4起案件正在一審進行中。分別為原為深圳市中鼎黃金珠寶有限公司,后因該公司注銷,被告變更為:劉京華、吳細湖、劉啟元,被告以中國黃金珠寶總部名義招攬加盟商,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被告深圳中京黃金有限公司在其經營店面擅自使用“中國黃金珠寶”等侵權標識,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被告欒川縣城關鎮葛也根黃金珠寶店在其經營店面擅自使用“中國黃金珠寶”等侵權標識,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被告汝陽縣城關鎮喻慶鵬首飾店在其經營店面擅自使用“中國黃金珠寶”等侵權標識,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
此外,中金珠寶及呂楊對第12904776號“中國黃金珠寶集團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及圖”商標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評委對爭議商標作出無效宣告的裁定。中國黃金珠寶集團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不服,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中金珠寶及呂楊作為第三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結果:駁回原告中國黃金珠寶集團香港國際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3年被行政處罰6次
2016年至2016年,中金珠寶累計被行政處罰6次,其中存在1項因產品標識不正確而被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處罰的情形。
2016年6月28日,因中金珠寶北京工美大廈店未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北京市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東發改檢處[2016]162號),對中金珠寶北京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6年7月8日,因中金珠寶北京崇文門店未將價簽標示在醒目位置,北京市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東發改委處[2016]177號),對中金珠寶北京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6年12月8日,因中金珠寶營銷上報財務狀況指標數據錯誤,北京市統計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京統執罰決字[2016]0122號),對中金珠寶營銷作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17年6月14日,因上海金匯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材料,上海市楊浦區國家稅務局第十三稅務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國稅楊十三罰[2017]8號),對上海金匯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7年8月14日,因中金珠寶上海產品標識未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長市監案處字[2017]第050201710191號),對中金珠寶上海作出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
中金珠寶在招股說明書中稱,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質檢法[2011]83號),“長市監案處字[2017]第05020171019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涉違法行為不屬于上述規定所列舉的嚴重質量問題,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對中金珠寶上海處以責令改正,未處以罰款,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未按照嚴重質量問題對中金珠寶行政處罰。
2018年1月15日,因中金珠寶昆明上報商品銷售數據錯誤,云南省統計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云統罰字[2017]第36號),對中金珠寶昆明作出罰款1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審計署:所屬中金珠寶違規銷售標準金53.25噸
2018年6月20日,審計署網站公布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黃金總部及所屬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寶等7家二級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其中,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中,中金珠寶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經營管理方面都存在問題。
2016年,所屬中金珠寶等3家企業超工資總額列支補貼等工資性支出1256.16萬元;所屬廣西黃金公司等10家企業列支交通補貼等工資性支出350.6萬元,未納入工資總額核算。
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所屬中金珠寶違規開展非套期保值需求的黃金買賣延期交貨業務,造成損失1012.8萬元。
2014年至2016年,所屬中金珠寶違規向首飾加工企業和自然人銷售標準金53.25噸。
審計署表示,對以上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國黃金通過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財務報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補繳稅費、追責問責等方式進行整改。
2017年分紅2.54億元
報告期內,中金珠寶共進行過一次股利分配。
2017年8月23日,中金珠寶有限召開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過渡期損益分配的議案》。中金珠寶有限委托瑞華會計師就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之間的損益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依據審計結果將期間產生的利潤以分紅的方式按照增資前的出資比例對老股東進行分配,總分紅金額為2.5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