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燃煤污染,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強化宣傳力度,營造燃煤散燒管控氛圍,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禁煤區的管理通告》洛政通〔2019〕11號文件的要求。龍門石窟街道辦事處廣泛制作禁煤宣傳頁發放到各商戶、各居民,廣泛利用網格微信群、宣傳欄、LED顯示屏、公告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和鼓勵全辦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散煤治理,為建設美麗生態環境盡心盡力。
一是嚴控源頭。園區環保辦、園區市場監管局、園區公安機構,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隊、各社區,將建立巡查巡邏機構、在各交通要道、社區村口等設置巡查卡點,依法依規對煤炭及其制品運輸車輛全部進行暫扣,煤炭全部沒收。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追究相應責任人法律責任。
二是取締沒收。至2月29日,綜合行政執法隊、園區市場監管局、環保辦以及社區對各類商戶、“雙替代”用戶逐一核查確認,對仍違規使用燃煤的用戶,沒收其散煤及燃煤設施,并結合實際收回“雙替代”享受的各類補貼。
三是限時回購。3月1日—3月10日,各社區對尚未“替代”的用煤戶,按照《龍門園區燃煤治理實施方案》對燃煤及爐具進行回購。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隊對各社區排查出的燃煤統一存放、處理。對2020年3月15日之后,轄區內發現的燃煤及制品,全部予以沒收,并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人責任。
四是適度補貼。各社區對確實困難的低保戶、特困戶,經認真審查后,報請辦事處民政辦、綜合行政執法隊審核批準,在社區公示欄公示無異議后,每年給予困難戶一定取暖補貼。
五是設立群眾舉報獎勵電話:0379—69956598。凡是發現轄區內銷售燃煤行為的,經舉報查實,對首個舉報人,每次給予500元現金獎勵。
辦事處將在園區的堅強領導下,在園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長效機制,實現對“禁煤區”禁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散煤的常態化監管;通過多途徑多渠道綜合整治,加大治理力度,多措并舉,實現轄區內散煤清零,進一步實現天藍、水綠、城靚、人居環境舒適優美的目標。
撰稿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隊 審核人:楊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