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將在當地時間5月27日就中國華為公司高管孟晚舟案的“雙重犯罪”問題做出裁決。
2019年10月25日,孟晚舟朋友圈更新的照片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6日在回答相關問題時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隨后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其“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往來”“對匯豐銀行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本月21日表示,將在27日就孟晚舟案的“雙重犯罪”問題做出裁決,即美國指控孟晚舟“對銀行欺詐”的罪行是否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
美國彭博社26日稱,這將是“孟晚舟獲釋的第一次機會”。她的律師認為,在加方官員批準開始引渡程序時,加拿大并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這意味著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如果加拿大法官裁定該案的“雙重犯罪”不成立,孟晚舟將獲釋。如果法官認為孟的“雙重犯罪”成立,將觸發新一輪法律程序,而上訴可能會使這一過程延長數年。加拿大《環球郵報》26日稱,孟晚舟案的判決將影響加中關系的走向。
“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并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系持續受到損害。”趙立堅26日在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說。當加拿大記者追問“如果加拿大法院做出對孟的不利裁決,中方是否會采取報復措施?”趙立堅表示:“我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事件回顧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美國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于2018年12月7日就此事舉行保釋聽證會。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準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對此,華為2日發布律師聲明稱,美國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動機,在這種情況下,加拿大司法部長仍然決定簽發授權推進令,華為對此感到失望。 3月3日,孟晚舟已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3月6日,孟晚舟在溫哥華再次出庭,引渡聽證會延期至5月8日。
2019年5月8日上午10時,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這次聽證會只是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不會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 5月13日,華為心聲社區發布了孟晚舟5月9日給所有華為人的一封信。孟晚舟在信中稱,從未有機會如此緊密地與18.8萬華為人聯接在一起。無論眼下面對多大的困難和壓力,內心都能依然堅定。
2020年1月20日,加拿大法院將再次就孟晚舟案舉行聽證會。聽證會將聚焦“雙重犯罪”問題,即美國對孟晚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是一種犯罪。
孟晚舟的律師的論點是金融欺詐根本不是整起案件的核心,美國制裁伊朗才是核心問題所在,只有加拿大也制裁伊朗,金融欺詐才能成立,并且指出,加拿大如果因此引渡孟晚舟,加拿大的司法獨立性恐遭質疑。加拿大檢方從"犯罪本質""換地思考""適用外國法律"等3個不同角度強調孟晚舟被控對匯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其"犯罪本質是詐欺",在美國和加拿大均屬犯罪行為,因此應該將她引渡至美國。
報道稱,大法官霍姆斯的最后裁決可能會在4月下旬舉行的聽證會之前作出。若法官裁定此案未達"雙重犯罪"法律標準,孟晚舟將可自由離開加拿大。若法官裁定此案屬雙重犯罪,聽證會將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聽證目前暫訂于6月舉行,屆時控辯雙方將探究孟晚舟于溫哥華機場被捕期間,她的憲法權利是否遭到侵犯。
CNN稱,華為公司一名發言人在聽證會后表示,若法官裁定此案屬“雙重犯罪“,孟晚舟的辯護團隊將就裁決上訴。作為公訴方的加總檢察長辦公室對“若裁決對孟晚舟有利,檢方是否會上訴”拒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