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解封微信號能獲利,這是一對大學情侶高某、張某發現的賺錢路子。
8月27日,高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江干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而女友張某也獲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記者從江干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案系新型網絡黑灰產業案件,也是全國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
微信解封如何獲利?高某鉆的是微信自助解封功能的漏洞:先添加對方為好友,在對方微信號被封時,選擇“好友輔助驗證”,當“好友驗證”通過時,被封的賬號就能完成解封。
2019年,高某以此方式賺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雖然金額不多,但如此動動手就能方便快捷的賺錢方式讓他欣喜不已,覺得找到了一個生財的便捷渠道。
什么樣的微信賬號有被封的風險和解封的需求?答案是涉嫌網絡犯罪,而高某添加的微信賬號大多都存在網絡犯罪行為,而針對這樣的賬號,在高某幫人解封時,微信都會發出提醒。
沒多久,高某用于解封“微信賬號”收款的銀行卡被查封了,經查詢得知,該銀行卡是因涉嫌詐騙被查封的,這是高某第一次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解封微信號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但由于利益驅使,他抱著僥幸心理繼續做了下去,并逐漸成為一名專業“解手”。
隨著“單子”越來越多,高某認識的“解手”也越來也多,錢也越賺越多,不滿足現狀的他決定和女友張某建立專門幫人解封微信賬號的“SUPER”工作室,并招募了許多在校大學生、高中生成為業務員,伙同女友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微信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指使工作室成員以“預加好友”和“人臉解封”的方式先后多次為微信名“哈啰小姐”“李雅”“海闊天空”等詐騙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賬戶解封幫助。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案發時,高某的工作室一共解封微信賬號3315個,其中涉嫌詐騙案件的有300多個,已立案的有12起,被害人被騙總金額高達96萬余元。
因此,江干區檢察院認為,高某、張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技術支持等幫助,情節嚴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致使多名被害人繼續遭受重大財產損失,遂于今年5月,依法對高某、張某2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8月27日,江干區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案發時,高某和張某都還是在校大學生,兩人在大學期間相戀、相知,是不少同學羨慕的校園情侶。張某讀的是師范專業,原本打算畢業后走上講壇,實現自己的教師夢,但因為眼前這些只要動動手就能到賬的利益,她和男友一起走上了歧路,也親手中止了自己的夢想。
另據高某供述,他們的大學兼職群中,目前還有不少學生都在做這樣的兼職。
法條鏈接:《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當前,微信平臺對違規賬號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由此催生了幫助微信解封的灰色產業,特別是一些在校大學生將其作為兼職,認為只要手指點一點就可以賺到零花錢,卻不知觸犯了法律,成為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幫兇”。在此,檢察官告誡大家切莫為了貪圖眼前的利益,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