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的壹貳叁到十 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零 大寫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大九十百千萬】
漢字中有數(shù)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相對應的大寫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大寫數(shù)字是中國特有的數(shù)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shù)字同音的漢字取代數(shù)字,以防止數(shù)目被涂改。
大寫數(shù)字一到十元整大寫
明確要求記賬的數(shù)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后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權建立之初規(guī)定:每年全國各布致使司、府、州、縣。各級政府之間及與戶部之間的數(shù)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退回重報。由于地方與京城相距遙遠,為節(jié)省時間,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帶上了蓋有官印的空白賬冊。如被退回,則隨時填寫更正。又因為空白賬冊上蓋有騎縫印,不能做別的用途,戶部也就沒有干預。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戶部侍郎郭桓特大貪污案東窗事生,震驚全國。郭桓勾結刑、禮、兵、工等六部小官員及各省官僚、地主,貪污稅糧及魚鹽等,折米二千四百余萬石。這差不多和全國秋糧實征的總數(shù)持平!除此之外,還侵吞大量寶鈔金銀。
貪官們就是利用空白賬冊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氣,大做假賬。以此欺騙皇帝老兒,魚肉百姓。朱元璋龍顏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數(shù)萬人,皆處死。系獄、充邊、擬罪者不計其數(shù)。
為反貪枝廉,朱元璋還制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并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范,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記載錢糧數(shù)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大寫,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條。
最遲也得再上溯近七百年,大寫數(shù)字一到十元整大寫首倡者當推富有改革精神的唐代武則天。她是絕無僅有的敢于自創(chuàng)文字的女皇;她的名字武曌的“曌”字,就是明證。據(jù)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考據(jù)家顧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岳觀造像記》,可知《岱岳觀造像記》是則天朝所樹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寫數(shù)字。顧炎武考證說:“凡數(shù)字作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