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起,中國銀保監會全面實施償二代(Ⅱ),行業償付能力充足率普遍下降。而受影響較大的中小險企也向監管申請了過渡期政策,渤海財險就是一例。
從一季報數據來看,在過渡期政策下,渤海財險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86.02%,較上季度下滑15.7個百分點;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12.38%,較上季度上升了10.66個百分點。另據該公司預測,下一季度,其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將雙雙下滑,分別為83.47%、109.01%。
渤海財險表示:“公司結合償付能力狀況和經營情況,按照監管要求和安排,申請了過渡期政策,以一定程度抵消新規則帶來的償付能力下降影響。”
對于引進戰略投資者進展等問題,本報記者向渤海財險發去采訪提綱,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償付能力承壓申請過渡期
保險公司屬于負債運營,通常先收取保費,再將保費所得資本投資于債券、股票、貸款等資產,運用這些資產所得收入支付保單所確定的保險賠償。所以,保險公司必須保持償付能力充足率,確保其擁有足夠的償還債務能力。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向本報記者表示:“償二代(Ⅱ)的實施將推動保險公司在產品定價時更嚴格和準確地考慮賠付風險,不斷改善公司治理,增強資產負債管理的本領,加大在長期建設、生態環境領域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提升信息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質量。”
成立于2005年的渤海財險,從2012年開始,償付能力充足率就開始持續下行,從525%縮減為2018年的140.20%。到2019年四季度,渤海財險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跌至112.61%,成為當時唯一一家綜合償付能力低于120%的財險公司。2021年一季度,其償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02.62%,處在監管紅線邊緣。
直到2021年6月,渤海財險3.48億元增資獲得天津銀保監局批準,隨后的二季度,該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重新提升至123.75%。不過,2021年第三第四季度,渤海財險償付能力充足率再度跌至監管紅線邊緣,分別為100.26%、101.72%。償二代(Ⅱ)的正式實施,無疑對渤海財險產生更大的壓力。
華泰證券分析師李健表示,償二代(Ⅱ)收緊了未來利潤作為償付能力資本的資格,未來利潤將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只有來自長期保單的部分未來利潤被確認為核心資本,而長期保單剩余的利潤和短期保單利潤均被視為附屬資本。計算方法變更后,一半以上的未來利潤或會從核心資本重新分類為附屬資本。因此,險企的核心償付能力或會顯著下降。
好在監管規定償二代(Ⅱ)受影響大的保險公司,可申請過渡期政策。銀保監會明確定義,因新舊規則切換導致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或跌破具有監管行動意義的臨界點(如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120%以下或100%以下,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降至75%以下、60%以下或50%以下)的保險公司,可以向銀保監會反映有關情況,銀保監會將根據實際情況一司一策確定過渡期政策。
渤海財險在一季報中表示:“公司結合償付能力狀況和經營情況,按照監管要求和安排,申請了過渡期政策,以一定程度抵消新規則帶來的償付能力下降影響。”
同時,由于償付能力充足率處于較低水平,渤海財險的風險綜合評級也持續被評為C級。“為提升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提高公司資本使用效率,公司大力調整業務結構,加快出清虧損業務,嚴控產品線直接成本率和非銷售成本等,提升資本內生動力。另一方面,制定與戰略發展相適應的資本規劃,積極推進增資引戰等資本補充工作,建立長效資本補充機制。”渤海財險在季報中說道。
對于該公司增資引戰工作目前進展等問題,本報記者向渤海財險發去采訪提綱,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車險業務虧損拖累業績
作為一家總部設在天津的全國性財險公司,渤海財險成立至今已有17年,但受車險拖累,該公司至今仍未進入盈利期。其歷年財報數據顯示,2016年到2018年,其凈利潤分別虧損1829萬元、1.94億元、1.12億元,2019年凈利潤虧損進一步擴大至2.83億元,2020年實現了0.07億元的微幅盈利。2021年再次虧損3.5億元。
作為主力業務的車險,一直在渤海財險的經營中維持較高比重。2013年以來,該公司車險業務占比超八成,有的年份甚至超九成。但渤海財險的車險承保利潤也一直虧損,其中2017年承保虧損3.1億元,2018年承保虧損2.37億元,2019年承保虧損達到4.5億元,2020年承保虧損縮減至1.46億元,但2021年承保虧損再次高達4.69億元。
渤海財險并非不知道自身的問題所在,2019年開始,該公司就將“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推進車險有質量增長”“加快推進非車險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等作為重點工作。2021年,渤海財險定下“效益為先、轉型發展、管理升級”的戰略目標,并確定攻堅三大關鍵戰役,聚焦車險業務品質改善,升級車險定價、產品創新等綜合管理能力;進一步理順非銷售成本管控機制;將非車險業務戰略發展作為公司轉型發展的頭等大事,以隊伍建設為核心,以模式創新為助力,以分散型業務為重點,以股東業務為突破口,發揮集團內協同效應。
但從經營業績的表現來看,渤海財險的轉型成效還有待時間驗證。王向楠告訴本報記者:“財險業務中,非車險業務的資本要求高于車險業務,這是因為非車險業務的保險標的在個體之間、地區之間和產品細分之間相關性較強,或者說風險分散效應弱;少量非車險業務的創新性較強,需要較大的資本附加。”
值得一提的是,渤海財險一季度實際資本較2021年四季度下降5.5%,主要是一季度可售類金融資產產生浮虧。最低資本較四季度下降14.5%,其中保險風險最低資本下降11.3%,主要是公司自留保費持續下降,同時車險綜合成本率因子和車險綜合成本率波動因子都較四季度降低;市場風險最低資本下降9%,信用風險最低資本上升64.3%。
對此,渤海財險解釋稱,由于一季度開始采用新規則,對非基礎投資資產進行穿透,故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最低資本較上年四季度變化較大。新規則下,保險風險與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的相關系數降低,風險分散效應增加,也使整體量化風險最低資本降低。“公司一是要加強資本管理,加快推進增資擴股工作,完善資本應急機制。二是要優化業務結構,降低負債成本。三是要加強投資核心能力建設。”
王向楠亦向本報記者表示,未來中小險企拓展業務時應更多考慮資本約束,量力而行,注意業務的營利性,走高質量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