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委正式在官網公布《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 實施細則(暫行)》,并對《實施細則》進行政策解讀。細則于2016年11月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實施細則》正式對網約車車型、駕駛員資質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車輛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駕駛員無暴力犯罪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等。
小編注意到,《實施細則》明確,網約車應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車內人員傷、亡保險額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萬元。
政策原則
一是堅持乘客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二是堅持改革創新。抓住實施“互聯網+”行動的有利時機,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巡游出租汽車轉型升級,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推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公共交通與出租汽車,統籌創新發展與安全穩定,統籌新老業態發展,統籌乘客、駕駛員和企業的利益,循序漸進、積極穩慎地推動改革。
四是堅持依法規范。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強化法治思維,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法規體系,依法推進行業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各方合法權益。五是堅持屬地管理。發揮全市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的管理職能。
制定過程
2016年8月份以來,先后組織邀請了巡游車企業、駕駛員、乘客代表,出租汽車協會、網約車平臺公司、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和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及其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召開宣貫會和征求意見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方建議意見100多條;邀請來自省社科院、西南交通大學等5名專家學者對兩個文件進行了深入研究論證;履行并通過了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期間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了建議意見800多條并認真進行了研究和論證;先后通過了市委常委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