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交易稅其實就是過戶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政策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車,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車,免征增值稅。
二手車交易稅是由舊機動車交易管理中心開出的,按照二手車輛評估價格的1.48%征收二手車交易稅,但是全國各地方城市的二手車交易稅會根據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所以每個地方的二手車交易稅不一定是車輛評估價格的1.48%,不過,通常都不會超過國家規定的1.48%。
張先生前不久買了一輛二手車,去車管所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張先生這輛二手車的實際成交價格是5.6萬元,但是評估價格是6萬元,由于是在正規的經銷商那兒購買的,需要交納二手車交易稅,那么他應該繳納的交易稅是多少呢?
交易稅與該車的實際成交價格無關,還是以評估價格6萬元為基準計算。根據當地的標準,章先生需要繳納600元的二手車交易稅。
如果該二手車是買賣雙方經過公證、法院判決、政府部門的調撥證明、保險公司找回的已經理賠的被盜車輛等情況下,在車輛轉移到當事人名下時,是不需要繳納二手車交易稅的。
為了方便車主和車商進行二手車交易,地方稅務局都會在各地的二手車交易市場處設置稅務局代征服務點。以往必須在二手車市場和稅務機關兩處來回跑的麻煩可以免掉,能夠有效節約大家的時間和減少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