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從原來的扣12分調整為扣9分。
2、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號牌的,從原來的扣12分調整為扣9分。
3、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從原來的扣12分調整為扣9分。
4、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從原來的扣9分調整為扣3分。
以上這些,是扣分下調的違規行為,雖然扣分數減少了,但力度仍然非常重,扣9分之后還剩下3分,駕駛員基本上上路行駛也就非常小心翼翼,甚至一部分駕駛員也不會上路行駛,所以這種處罰力度不算輕,對更多人來說,基本上也不會觸碰這些紅線。
當然,也有處罰加重的項目。
1、開車打電話,原來扣2分現在扣3分。
2、高速路違法停車,原來扣6分現在直接扣9分。
3、代替別人扣分被發現的一次性扣除12分。
4、遇到堵車情況時,借道超車或者穿插行車,從原來的扣2分調整為扣3分。
簡單來說,不允許你開車打電話,更不允許你堵車插隊,當然,賣分這個生意直接涼涼,誰賣分直接12分最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