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江蘇證監局發布一則處罰公告。
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底,華泰紫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部分產品投資于除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資產管理產品,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范整改。
上述情況不符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四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七十八條的規定, 江蘇證監局決定華泰紫金投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資料顯示,華泰紫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專門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全資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