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網約車新政前段時間,由于網約車的安全問題,國家停止了網約車的業務。近日,整改過后的各個地區相繼出臺了新的網約車規定。其中成都網約車新政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整理了與網約車有關的內容,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成都網約車新政
成都發布《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約車司機須具有成都市戶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證”;車輛需為本地牌照,排氣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
以下為細則節選:
第九條 擬在我市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公安部門登記、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的成都籍(川A車牌)7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車輛排氣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
(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四)按政府監管平臺接入技術要求,將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相關數據直接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實現數據實時共享;
(五)車身不得噴涂、安裝巡游出租汽車專用圖案、標識;
(六)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第十一條 在我市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成都市戶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證”;
(二)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三)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四)無暴力犯罪記錄;
(五)最近5年內在我市沒有被吊銷巡游車從業資格記錄,最近5年內在我市沒有被查處從事仿冒巡游車營運及其他非法客運經營的記錄。
(六)身體健康;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對駕駛員的規定
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駕駛員,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立即解除與該駕駛員的合同或者協議,并及時提請駕駛員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撤銷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一)連續12個月內因服務中違約被核實達3次及以上的;
(二)駕駛證1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的;
(三)因違法犯罪活動被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
(四)組織、煽動或參與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和聚眾斗毆的;
(五)不具備本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條件的。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志、上網日志、網上交易日志、行駛軌跡日志等數據并備份。
提示:成都網約車新政有哪些?在成都從事網約車業務的車輛,車輛排氣量不小于1.6L或1.4T,還需要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對于駕駛網約車的司機,要無暴力犯罪記錄。有任何關于網約車的問題歡迎咨詢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