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4月28日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調整煤炭進口關稅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加強能源供應保障,推進高質量發展,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據了解,我國對于進口煤炭關稅稅率,因煤炭種類、進口來源國/地區而有所不同。
當前,我國煤炭進口最大的來源國印尼,根據東盟經濟合作框架和進出口稅則,目前適用的稅率是0。其他進口來源國俄羅斯、蒙古、加拿大進口的煤炭適用最惠國稅率,根據不同煤種稅率水平為3%-6%不等。自美國進口煤炭除按最惠國稅率正常征稅外,還需加征5%的關稅。
目前,海外煤炭價格偏高是抑制進口量增長的最大原因,在國際能源價格回落前,政策對當前供應端沖擊影響較小,預計對遠期供應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增長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