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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調整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相關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2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2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過26451元。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他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5%-12%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當一致。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單位根據《關于調整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通知》規定,核定2023年度職工繳存基數。單位辦理繳存額調整后,首月按照調整后繳存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新招用職工和新調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在新單位繳存首月的全月應發工資,在繳存額調整時不再重新核定。(津云新聞編輯鄧坤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