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IPO撤單之后,賽克思液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克思")在2021年繼續申報了滬市主板上市,并在4月7日獲得上會機會。不過,據證監會官網顯示,賽克思IPO撤單,決定取消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這也意味著賽克思二闖A股再度告敗。
首發上會取消
證監會官網發布消息顯示,因賽克思已申請撤回申報材料,決定取消第十八屆發審委2022年第40次工作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據了解,賽克思此次IPO欲沖擊滬市主板,公司招股書在2021年6月28日獲得受理,并在當年9月3日獲得反饋,今年1月21日公司更新披露了招股書,4月1日證監會宣布公司被安排4月7日上會。從IPO進程來看,賽克思上會速度并不慢。
不過,就在公司上會前夕,賽克思卻撤回了發行上市申請。針對公司撤單的具體原因,北京商報記者致電賽克思方面進行采訪,不過未有人接聽。
招股書顯示,賽克思主營業務為液壓件、減速機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液壓柱塞泵、液壓馬達和減速機的元件及其零部件。2018-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賽克思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3.92億元、4.07億元、3.97億元、2.29億元;對應實現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1.15億元、1.09億元、8425.58 萬元、4635.75萬元。
此次IPO,賽克思擬募資9.61億元,分別投向液壓元件及核心零部件、減速機元件及零部件技術改造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如今,伴隨著公司撤單,上述募資愿景也化為泡影。
實際上,此次并非賽克思首次謀求A股上市,早在2017年12月公司就曾遞交招股書,欲申報滬市主板上市,不過在2018年8月撤單,公司IPO終止,這也是賽克思二度闖關A股。
經濟學家宋清輝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對于多次謀求IPO的企業而言,公司可能會有強烈的上市需求,不排除公司后續會繼續尋求獨立IPO或者其他方式融資。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賽克思還存在轉讓子公司的情況。德高精工原是賽克思控股子公司,主要從事公司部分液壓元件的鑄件制造環節。2017年6月,賽克思將德高精工100%股權轉讓給明智投資,之后德高精工不再從事鑄造業務。
對于上述事項也引發證監會關注,要求賽克思說明轉讓德高精工股權的原因、德高精工不再從事鑄造業務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等。
曾被證監會出具監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前次申報IPO時,賽克思存在一些違法違規事項,并且遭到證監會警示。
據證監會官網2021年披露的消息顯示,經查,發現賽克思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事項,公司2014年至2017年由實際控制人體外代墊公司設備采購預付款136.89萬元、成本費用310.38萬元;以其他單據支付董監高薪酬545.28萬元。而賽克思提交的申報財務報表及招股說明書未如實反映和披露上述信息。
證監會表示,賽克思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所述行為。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賽克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述違法違規事項,證監會在賽克思此次IPO過程中也進行了重點關注,曾要求公司逐項說明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已經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報告期內是否繼續存在。
另外,此次申報材料顯示,賽克思員工及其近親屬存在通過個人資金賬戶進行賬外業務交易、實際控制人代墊成本費用、個人卡結算、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與客戶、供應商資金拆借以及收入、成本費用、存貨等相關內控存在不規范情況。
截至招股書披露日,賽克思實際控制人為吳賽珍、高志明、朱未、高魏磊和高莉,其中吳賽珍和高志明通過明智投資持有公司71.53%的股權;吳賽珍和高志明通過明揚投資持有公司10.45%股權;朱未、高魏磊、高莉分別直接持有公司4.59%、4.59%、6.13%的股權,上述五人合計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97.3%的股權。
關系上來看,吳賽珍、高志明系夫妻關系,朱未、高魏磊、高莉系吳賽珍、高志明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