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領域:商業與金融犯罪、企業刑事風險防控、商事爭端解決。
馬靖云律師是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黨委書記、管理合伙人,海華永泰全國刑事委員會主任,上海市案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同時兼任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碩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兼職研究員,哈爾濱理工大學客座教授,甘肅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國際經濟貿易商事調解員。
她專注于刑事業務領域近20年,獲得“商法中國百名精英律師”、“全國律師行業優秀黨員律師”、“上海市律師行業優秀黨員律師”、“上海市第四屆優秀女律師”,“長寧區首屆十大優秀青年律師”、“長寧區優秀黨員律師”等國內國際多項榮譽。
馬靖云律師在商業和金融犯罪以及企業刑事風險防控方面有深厚的造詣和實務經驗,為振華重工集團、浦發集團、寶鋼集團、聯通黑龍江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國企、民企提供法律服務。她在談判及法庭辯論方面有獨到的方法和技巧,多起刑事案件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受到當事人以及業界的一致好評。她代理的經典案例有江蘇省最高額國家賠償案、某銀行行長合同詐騙罪案、上海自貿區特大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案、e租寶、中晉、善林、唐小僧、阜興、證大等集團特大集資詐騙罪案、大智慧公司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案、山東省某知名國企董事長受賄罪、行賄罪案、某知名外資企業非法經營罪案、清華博士后內幕交易罪案等。
工作之余,馬律師亦筆耕不輟,取得了豐碩的法學研究成果,出版有關法學著作、文章若干篇,其中數篇被《上海師范大學學報》、《華東政法大學學報》、《安徽大學學報》、《學術交流》等國內核心期刊收錄,其論文《法律解釋視域下的律師溝通之維及其法治意義》獲中國法學會學術論文二等獎,其法學論著《律師商談溝通與司法商談機制的構建》入選上海律師文庫,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始于理想,匡扶正義
西德尼•謝爾頓在他的著作《天使的憤怒》中,描繪了一個非常聰慧睿智的女律師詹妮弗•帕克,這位女律師干練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高中生馬靖云,在她的心中種下了一顆立志要成為優秀女律師的種子。
之后,馬靖云又接觸了許多描繪女律師的文學作品,認為律師充滿了睿智和正能量,能言善辯,在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的過程中思維敏捷,勇于擔當,是正義使者的化身。
“我是一個比較有主見的人,很早就決定要做律師,一是源于學生時代的理想,另外還源于律師職業的自主與自由。但是早期的時候,對將來‘選擇什么專業領域?如何才能做好律師’并沒有清晰的概念,就一個想法:我要做一名律師。”馬靖云律師說道。
執業積累,投身刑辯
“剛執業的時候,其實對刑辯業務是有些排斥的,感覺接觸的人生陰暗面太多,與自己樂觀開朗的性格不相符。但是在學習刑辯的過程中,卻產生了興趣。尤其經過幾年的歷練,刑事案件的反饋最好,市場幫我做了業務定位。”馬靖云律師笑道,“刑事辯護的法庭更具莊嚴性和對抗性,內心法律正義的力量更明確,所以我也越來越喜歡刑辯專業領域。”
“刑辯律師需要更大的勇氣、擔當和韌性。”馬靖云律師說到。
2007年,馬靖云律師曾代理一起特殊的刑事賠償案件。被害人是江蘇省某縣一個農村婦女李某,其在離婚后找了一個男朋友高某。相處一段時間后,李某覺得兩人不合適,提出分手,高某對其百般糾纏,并在光天化日之下將其強奸、侮辱。李某報警,高某因涉嫌強奸罪被拘留。但是后來公安機關將高某違規取保候審,高某在取保候審期間對李某百般威脅、恐嚇,李某和其13歲的女兒向當地公安局、政法委、縣政府等多個單位求救,未獲任何回應。最終高某在取保候審一個月后將李某女兒殺死,并將李某砍成重傷。高某被依法執行死刑,但是李某及其女兒的死亡、傷殘賠償問題卻在近兩年的時間內無人解決,沒有單位愿意為此承擔責任。馬靖云律師接受李某的委托,將當地公安局告上法庭,僅立案就耗費了一個月時間,經歷了往返上海江蘇近二十次,無數次的受阻、協調、投訴,最終當地公安局同意調解結案,完全接受馬靖云律師提出的方案,李某獲得了當地最高額國家賠償金。三個月,一個拖延了兩年的案件終于結案。
“律師對證據需要有非常的敏感度,甚至要超過公安、檢察院。”馬律師認為。
馬靖云律師曾承辦一樁刑事案件,是一個大學畢業生到倉儲公司當文員,伙同外人把公司價值100余萬元的貨物倒賣,公安機關以涉嫌盜竊罪立案,量刑在14年左右。家里對這個男孩給予了厚望,因此當男孩父親找到馬律師時,整個人幾乎是崩潰的。
案情比較簡單,所有的證據都對被告人不利,被告人的勞動合同、工作記錄以及老板、同事等相關人員的證詞均證明了男孩的主觀惡意以及其崗位工作與犯罪行為完全無關。但是,馬律師仍然通過一個同事看似無意的一句話找到了突破口,證明該男孩雖然名為文員,實際工作中仍然可能從事“出庫員”的工作,由此建議檢察院將罪名“盜竊罪”改為“職務侵占罪”,并通過其他方面的調查取證,讓法官對他的犯罪動機給予了充分的同情,并獲得了最輕的刑事處罰,男孩的家屬對結果非常滿意,十分感謝馬律師。
強化功底,專業致勝
對于自己的職業角色,馬靖云律師也有著自己的理解:“律師工作就是溝通與說服的過程,從偵查、審查起訴到審判階段,都充滿著溝通,溝通的目的就是說服。”在辦案過程中,馬靖云律師更注重與公安機關承辦警官、檢查機關公訴人的溝通,講究律師刑事辯護的前移,突破了傳統刑辯律師只注重庭審辯護的模式。
“很多人對做律師有憧憬也有畏懼,律師要對自己有清晰的認識。只有注重自身的專業素養,你在和警官、檢察官、法官溝通時,才會讓對方肅然起敬,才能增加信任度與認同感。”馬靖云律師說。
在一個詐騙罪變更成合同詐騙罪的案件中,馬靖云律師代理被告人,經過她的努力,被告人被當庭釋放。
被告人是保險公司的員工,客戶單位把公司的自有資金400余萬元交給被告人,讓她幫忙給全體員工投保,而被告人卻把這400余萬元用于炒股,并偽造保險單,導致虧損了一大半之多,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予以立案。被告人家屬在審查起訴階段找到馬靖云律師,通過閱卷,馬靖云律師發現證據方面有重大瑕疵,案件事實也有較大的出入。于是她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向檢察院遞交了律師意見,請求將其罪名變更為合同詐騙罪,并變更其涉案金額。檢察院僅同意變更其罪名,涉案金額未做改變。于是馬靖云律師在法院庭審階段據理力爭,提出了八條辯論意見,并請求法院對案件疑點事實進行補充調查,以強大的專業能力改變了整個案件的基調。最后法官認定被告人僅對其自認的6萬元承擔刑事責任,折抵之前的羈押期限,被告人被當庭釋放。
堅守信仰,尊重法律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依法治國的前提就是對法律的尊重,對司法的敬畏。
“律師不僅是律師,首先是一個法律人,就像醫生是白衣天使,他們的職責就是救死扶傷,是對生命的尊重。作為一個法律人,需要對法律有信仰,在任何時候。”馬靖云律師談到,“當律師不忠誠于法律,不受法律約束的時候,本身就是對法治的褻瀆和破壞,也是對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破壞。只有內心確信法律、忠誠于法律,觀點才不會有失偏頗,才能讓檢察官和法官傾聽、認同。”
成功辯護所帶來的榮耀和成就感轉瞬即逝,而對法律的忠誠和信仰才是一個刑辯律師在不斷探索尋覓的最大動力。面對形形色色的案件,她永遠選擇法律、正義和理性,盡管前方可能遍布荊棘,但馬靖云律師始終堅定前行,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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