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3月1日訊(全媒體記者 和婷婷 通訊員 何東順)3月1日,正值《長江保護法》頒布實施一周年之際,岳陽市東洞庭生態保護協會聯合長沙綠色瀟湘環保科普中心發布了《2021年長江經濟帶內河港口岸電使用問題觀察報告》。
所謂船舶岸電,是船舶停靠在碼頭的時候,停止使用船舶上的自備輔助發電機,轉而使用陸地電源向主要船載系統供電。岸電可降低船舶尾氣排放,具有改善空氣質量、減少江面船舶噪音等優點。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大力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時期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2021年,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深入和《長江保護法》的頒布實施,長江岸電也進入了發展的快車道。
數據顯示,2021年度各省(市)已經完成施工改造5391艘,完成率為99.6%,船舶使用岸電49.9萬余艘次、553.5萬余小時,使用岸電量6570萬度,相當于替代燃油1.65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5萬噸。
2020年起,在亞洲清潔空氣中心和SEE基金會的支持下,岳陽市東洞庭生態保護協會聯合長沙綠色瀟湘環保科普中心,開始對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的情況進行觀察,視野從岳陽港逐步延伸至整個長江流域。
《報告》指出,對比2020年的調研結果,2021年以來長江經濟帶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已有顯著的提升,但岸電使用時長、用電量、船舶實際使用頻率仍然較低。進一步的問卷調研結果顯示,操作不便、碼頭配合不力仍是阻礙靠港船舶使用岸電的關鍵因素。
此外,過去一年在靠港船舶岸電使用的實踐中,也暴露出了激勵措施效果有限、強制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執法不嚴、監管未形成合力、相關法規政策宣導不足等問題,同樣影響了靠港船舶岸電使用率的提升。
“我們在與船方交流中也了解到,船舶靠港過程中往往更在意裝卸貨物的時效、在港時間等,加之連接岸電比較麻煩耗時,因此電費減免難以達到激勵他們主動使用岸電的效果。”岳陽市東洞庭生態保護協會項目主管何東順說道。
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首席研究員彭傳圣認為,現階段出臺強制使用岸電的措施并嚴格監管是提升岸電使用率的關鍵,也可以借鑒江陰推出的岸電使用“惠八條”的經驗,對達到一定岸電使用要求的船只給予如優先靠泊、錨泊、過閘等針對性的優惠措施,激勵他們自主使用岸電,繼而形成使用岸電的習慣。
《報告》建議,《長江保護法》中相關岸電使用的監督檢查細則亟待細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與港口企業、岸電供電企業和船方之間的合作,共享船舶靠港使用岸電信息,多方協同強化岸電使用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