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家庭教育管理方式 促進家庭教育法落實落地】202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昨日,成都溫江區人民檢察院向一名未成年人家長發出了該法生效后的成都首例“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改善家庭教育管理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據悉,溫江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未成年被害人小雪(化名)的母親李燕(化名)在女兒的成長教育過程中未能進行有效的家庭教育。案發后,也未能有效安撫引導關愛小雪,讓小雪承擔了非常大的精神壓力,抑郁癥病情加重,并導致母子關系進一步惡化。
據此,溫江區檢察院針對李燕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的行為,依法進行了訓誡并制發《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李燕要認真反思其在履行監護、教育職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妥善處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依法切實擔負起監護教育職責。同時,檢察院還組織心理咨詢師等專業人士對小雪進行心理疏導,預防和減輕創傷后應激障礙。
“檢察機關主動作為,借助專業力量來共同救助,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經濟、心理、家庭教育等司法援助,暢通救助渠道。”溫江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案組負責人肖晶晶表示,接下來,她們將與區婦聯、區民政局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長切實承擔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促進家庭教育法能夠真正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