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殷**”留言:該小區交付是毛坯房,交房后房子一直處于空閑狀態,也未曾裝修,物業一直催繳物業費,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全額繳納物業管理費?
津南區政府回復:關于空置房物業費減免政策問題,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目前《民法典》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均沒有相關減免政策。(津云新聞記者 張雅妮)
點擊查看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