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網絡上侵犯名譽權是什么意思
1、在網絡上侵犯名譽權,是指利用信息網絡,對民事主體名譽權進行侵害的行為,例如通過捏造、虛假事實進行誹謗;在網絡上發布侮辱他人的言論等。該行為情節惡劣的,會構成刑事犯罪。
2、刑法中,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如下: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3、法律依據:《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五條
二、侵犯名譽權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的名稱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
1、被告侮辱或誹謗原告的證據。
2、文章內容涉及到事實真相的證據,如學歷證明等。
(三)、證明侵權事實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等。
(四)、被告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應提供其所發表的文章等沒有侮辱性語言或內容與事實相符的證據。
(五)、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