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聯網法院日前公開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審判決結果,百度公司需賠償央視網經濟損失500000元及公證費2840元。
天眼查App顯示,央視網發現百度未經授權許可,擅自通過其經營的“好看視頻”向公眾提供《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20春節聯歡晚會》電視節目直播服務,請求法院判令判令百度公司在“好看視頻”開屏位置連續10日刊登侵權聲明以消除影響、索賠經濟損失合計303萬元。
百度公司辯稱涉案節目的著作權人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網不能依據中央電視臺出具的《授權書》主張權利。無權獨立提起訴訟。本案事實上是被告百度公司與涉案作品的權利人之一“央視頻”進行的商業合作,為“央視頻”對涉案作品進行上線推廣、引流,不存在百度公司侵權問題。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百度公司在明知涉案作品已納入國家版權局重點作品版權保護預警名單,禁止未經授權進行網絡傳播的情況下仍提供涉案作品的網絡實時轉播,構成對央視公司享有涉案作品其他權利的侵犯,不久前一審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