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駛扣分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等。
車輛超速罰款及扣分標準
一、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記3分;
二、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罰款50元,記3分;
三、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足50%的,罰款200元,記3分;
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罰款500元,記6分;
五、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記6分,可以并處吊銷;
六、超過規定時速100%的,罰款2000元,記6分,可以并處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