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30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發行的“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三期)”因重大事項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護廣大債券投資者利益,申請公司6支債券停牌。
公告顯示,“21福建陽光SCP004”、“21福建陽光SCP003”、“21福建陽光SCP002”、“18福建陽光MTN001”、“19福建陽光MTN001”和“19福建陽光PPN001”將于4月1日起停牌,復牌時間另行確定。
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為陽光城(000671)控股股東,根據觀點網3月24日報道,公司另外一支債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未按期兌付本息,該債券原應于2022年3月9日到期并兌付本息。
福建陽光集團當時表示,已通過處置資產、請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積極自救,受宏觀經濟環境、金融行業監管環境、新冠疫情及子公司受房地產行業政策調控等多項因素的不利影響,公司仍面臨階段性的流動性問題,公司將繼續和持有人溝通展期事宜,爭取獲得持有人的理解。